看板 Econom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請教大家GNI的認列要如何判別 根據聯合國定義,「常住居民」是指一年以上主要「經濟利益中心」位於「本國」之個人、公司、政府機構等,其中主要「經濟利益中心」是指經濟領域之某個固定或不固定地點,等長時間從事經濟活動及交易 有幾個比較具有困惑的地方是 例如 1.台積電在美國設廠的營利收入 是應該計入台灣的GNI,還是美國的GNI? 解答的解釋是說應該記錄台灣的 GNI,因為台積電主要的經濟利益中心是在台灣 但是我認為在美國的台積電應該是屬於美國的長住居民,所以他的主要經濟利益應該是在美國才是,應該計入美國的GNI 2. Google台灣分公司的營利所得,應該要記錄台灣的GNI還是美國的GNI? 解答的解釋是說Google的主要經濟利益中心是位於美國,所以應該要計入美國的GNI,不應該計入台灣的GNI 這題是我是這樣認為,分公司算是台灣的常駐居民,所以應該主要經濟利益在台灣,要列入台灣的GNI 請教,要怎麼判斷呢,因為看到幾個版本說的不太一樣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2.79.106.16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conomics/M.1711441533.A.972.html ※ 編輯: oay (123.195.59.157 臺灣), 03/26/2024 19:09:01
wen17: 員工還有公司不一樣 03/27 03:00
wen17: 美積電的員工收入: 美國GNI 美積電的營利:台灣GNI 03/27 03:01
oay: W大請教,所以國外在台分公司員工的薪資計入台灣的GNI,分公 03/27 13:58
oay: 司的盈利收入計入母國的GNI ,是這樣嗎 03/27 13:58
wen17: 正常狀況是這樣 至少當初國經課本是用愛爾蘭的狀況談 03/28 03:41
wen17: https://reurl.cc/A4Q73e 愛爾蘭例子挺有名的 03/28 03:43
ntnusleep: 澆水 04/07 10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