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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Taitung 看板 #1FH6JzRm ] 作者: harucolo (就是愛吃DGI) 看板: Taitung 標題: [新聞] 環評判定撤銷/美麗灣擬提國賠 挑戰台東 時間: Wed Feb 22 11:46:03 2012 自由時報 2012年2月22日 上午4:35 〔自由時報記者張存薇、劉力仁/綜合報導〕美麗灣渡假村案環評被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撤 銷,目前停工,美麗灣將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之訴,並考慮向台東縣政府提出十億元 國賠。 渡假村停工 資遣六、七十人 美麗灣渡假村「有條件通過環評」案,今年一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定台東縣政府敗訴、須 重新審查環評。主體建築已幾乎完成的美麗灣,目前全面停工,六、七十位員工遭資遣, 原訂月底有一百廿位員工到職,也全部取消。 美麗灣副總朱膺州指出,判決定讞主因是要求環評應納入周邊另一還未開發的「黃金海岸 」相關資料,這部分將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之訴。 朱膺州說,美麗灣案投資八年,包括建築成本、銀行利息、規劃設計費用等已達十億元, 大部分股東對於集團整體形象被抹黑感到不值,傾向提出國賠。 業者︰若提國賠等同放棄開發案 他說,美麗灣均依規定向縣府提出建照等申請,卻無法如期完工,基於「信賴保護」原則 ,律師認為請求國賠頗有勝算,但也有部分員工及股東認為不要輕易放棄。他說,若請求 國賠,就是要放棄美麗灣開發案,另依程序重新完成環評,也是選項之一,預計兩週內決 定。 要賠10億?台東縣府︰接受挑戰 台東縣府秘書長陳金虎表示,美麗灣若提出國賠,縣府也只能「接受挑戰」,不過縣府的 原則還是希望環保及經濟發展能並重。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,美麗灣環評案是業者與台東縣政府雙方爭議,環保署研究現行環保 法令,並無可以介入的空間。 立委張曉風則表示,業者用切割方式,將美麗灣渡假村切割出○.九九九七公頃開發案, 規避一公頃應環評的門檻,存心不良在先,不適用「信賴保護」原則。 另依環評法施行細則規定,環保署對地方政府環評工作有監督權,不該置身事外,美麗灣 若決定重做環評,環保署有責任會同交通部觀光局前往會勘其規模,決定應該由環保署或 台東縣政府審查。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feb/22/today-life3.htm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1.235.211.56
harucolo:國賠?不合規定,為何要全民買單,那賺錢要不要分人民啊~ 02/22 11:48
mobilx:國賠個屁,環評一開始就沒過還投資,怪誰阿? 02/22 12:04
njrmp:借轉環境版 THX~~ 02/22 12:07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※ 轉錄者: njrmp (61.20.134.27), 時間: 02/22/2012 12:08:02
z27wi:所謂 後台倒了 02/23 16:33
dhtsai:信賴保護必須行政處分沒有違反更高位階的法令 02/26 04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