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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網址: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edu/201502130380-1.aspx (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) 環保署今天表示,水污法修正條文已公布,除強化風險管理、加重刑責及提高罰鍰上 限10倍,並可追繳不法利得。 民國102年底,發生日月光公司廢水污染後勁溪事件,及近來陸續發生多起重大環境 污染事件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「水污染防治法」部分條文修正,以制裁蓄意非法業者 。 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說明修正重點,主要為「強化風險預防管理」、「強化刑責及罰則 」、「追繳不法利得」、「鼓勵檢舉不法」及「資訊公開」。 為強化風險預防管理,環保署將現行不得任意繞流排放、不得任意稀釋及應正常操作 廢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定,提升至母法管理,並增訂特定產業污染物揭露及廢水含有放流水 標準管制以外的項目,有危害水體之虞,提出風險評估及管理措施並經許可,才可運作的 規定。 強化罰則管理部分,環保署水保處表示,基於主管機關對其有無違反行政法上義務, 應逐次依職權調查事實及證據,將按日連續處罰裁罰方式,改按次處分執行。 對任意繞流排放、稀釋、未正常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放流水超標行為,罰鍰上限由 現行新台幣60萬元提升至2000萬元;規避、妨礙檢查罰鍰上限由現行30萬元提升至300萬 元。未取得許可、未申報等涉及實質污染的違規行為,罰鍰上限均提高10倍。 強化刑責部分,依不遵行停工、排放有害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,無證排放、繞流排放 等違規行為及致人於死、重傷、疾病或嚴重污染環境的具體危害結果,分別提升刑度及罰 金,並增定同時科處法人及自然人10倍以下罰金及犯罪所得沒收的規定。 另外,增訂違反水污法義務者除依法裁處罰鍰外,得追繳其消極及積極的所得利益。 為了鼓勵檢舉不法,也增訂企業內部員工揭發雇主不法(吹哨者)保護條款,及提撥 部分罰鍰作為民眾檢舉獎勵金。1040213 (中央通訊社 2015-02-13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0.65.16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cophilia/M.1423844592.A.53A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