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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投票地 (請寫上您戶籍投票所在的縣市 ex.台北市)
新竹市
2. 議題類別
勞工
3. 我要發問 (請在此處寫上您的問題)
雖然已經有基本薪資,但仍舊有很多低於基本時薪(曾經看過有人迫於無奈去做時薪100
的工作,甚至更低)的工作,此外很多公司根本不給勞健保,請問該如何做到對勞工的
基本保障?
假設勞方檢舉之後,相關的懲罰是否真的能讓資方警惕?而非不痛不癢,反倒害了勞方
丟掉工作
另外,遇到勞資糾紛,勞方就算給足證據,仍處於弱勢,該如何針對此事呢?
勞資糾紛中調解委員會的成員素質無法控管一事,又該如何解決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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