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yushenlin: 這啥啊 05/10 23:35
→ yjhaoo: 這規還真特別... 05/10 23:41
→ campdkny: 所以粉絲團( O ) ,個人臉書( X )- 儘管隱私權是設公 05/10 23:42
→ campdkny: 開? 05/10 23:42
只要是公開的都可以,wan8088會被桶是因為他是去達平的臉書擷圖,
達平並非象隊球團的工作人員,因此以A-5處以禁言3日。
不過在象板po文不違規,不代表不違反法律(莫忘已有八卦作夢文起訴案例),
還請各位發言前三思。
推 DARKSEVEN: 很簡單啊,個人臉書基本上就是私人網頁 05/10 23:48
→ DARKSEVEN: 粉絲團或粉絲專頁本質就是公開性質,就無所謂隱私問題 05/10 23:50
黑七請看上段,修改後的規定是只要公開就不違規,
但內容需跟象隊有關,不是什麼都可以貼。
與象隊無關的話,以A-5處理。
推 braveryhyde: 路人的部落格可以,達平的臉書不行? 05/10 23:52
→ braveryhyde: 達平不是象隊球員,但小白是阿,所以以後象隊球員去 05/10 23:52
→ braveryhyde: 別隊球員的FB上面貼文也不能轉的意思囉? 05/10 23:52
→ braveryhyde: 更正,達平不是象隊職員,但小白是 05/10 23:53
是的。
板主群採納考小組長在「4.使用者 JungSica 與 wan8088 的違法性」的說明。
https://www.ptt.cc/bbs/CourtBasebal/M.1462736352.A.EAC.html
※ 編輯: OrcaKW (112.104.174.233), 05/10/2016 23:55:59
推 braveryhyde: 的確,該文是跟象隊無關,而跟象迷有關;問題是我們 05/10 23:55
→ braveryhyde: 也一堆發文是檢討象迷不是象隊球員或職員阿XD 05/10 23:55
→ braveryhyde: 何況發言者是象隊職員,討論對象是象版版眾,有"明顯 05/10 23:55
→ braveryhyde: "與兄弟無關? 05/10 23:56
推 braveryhyde: 我看到小組長的發言了,所以是完全看這個發言的人 05/10 23:58
→ braveryhyde: 是不是象隊球員或職員,所以如果其他隊球員職員的 05/10 23:59
→ braveryhyde: FB發言,即使內容完全就是講象隊,比如說某個球員轉 05/10 23:59
→ braveryhyde: 象隊新聞,TAG象隊球員,發表言論且本隊球員也有回 05/11 00:00
→ braveryhyde: 這時候我們也不能轉貼 05/11 00:00
→ braveryhyde: 小組長完全沒有考慮到,我轉達平的發言,又沒有打算 05/11 00:00
→ braveryhyde: 討論達平,是討論達平下面小白的回覆欸 05/11 00:00
推 DARKSEVEN: 剛看過判決文全貌,才發現事情有點大條耶.. 05/11 00:03
→ DARKSEVEN: 坦白說,事件搞這麼大,但手法真的....蠻糟糕的。 05/11 00:05
噓 suzy0717: 這啥啊 05/11 00:52
推 samilover: 個人臉書其實也是有隱私權 如設為公開任何人都能看 05/11 06:16
→ samilover: 但是除公開以外 其餘非本人是不得轉錄的 畢竟未公開 05/11 06:17
→ samilover: 針對這邊其實就很好判斷 是不是可以截圖了 05/11 06:18
→ KDDKDD: 你的公告如果要這樣解釋 那應該要廢除補充說明9 05/11 08:01
推 KDDKDD: 這已經矛盾了 05/11 08:05
→ KDDKDD: 其實板主本來就有刪除可能違法文章權利(站規) 05/11 08:06
推 jay770316: 怎麼改都會有人不滿意的啦 加油吧 05/11 08:26
推 opium373: 那請問可以討論哇靠文例如小白跟老師,這樣跟象版規有 05/11 13:47
→ opium373: 抵觸嗎?,因為去八卦版會被噓回隊版XD 05/11 13:47
推 JUNstudio: 回覆braveryhyde:這部份我有考慮,但我覺得你引用來源 05/12 00:16
→ JUNstudio: 不正確的資訊,其證據能力應受質疑。 05/12 00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