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Elephant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類別:新案 原條文:無 新條文:(總則) 本版為象迷之版面,所謂象迷意指包含兄弟飯店棒球隊、兄弟象隊以及中信兄弟隊所 構成之球迷群體。本規則所提到之"本隊",指由兄弟育樂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中信兄弟棒 球隊,廣義上亦包含已經改名或轉賣之兄弟飯店棒球隊及兄弟象隊。 提案說明: 1. 引用11/23日現任版主majaja5566所發之「□ [公告] 關於板名」內容闡明:「本板並 不隸屬於中信兄弟棒球隊,這是在PTT上屬於象迷的討論區,是屬於PTT象迷的」。 且前後相關討論皆偏向維持本版面之英文名稱,為避免爭議再起,且因球隊(承繼)歷 史較它隊久遠,象迷之組成亦包含各個世代,應於板規內明訂所謂"本隊"之討論範疇。 2. 板規草案A-5、B-8、C-4、D-3、E-2中多次提到"本隊"用語,雖然本隊之概念普遍存於 球迷心中,但版規本身類似於社會中之法律位階,此用詞之內涵需在版規內明確定義,避 免往後執法時產生其他困擾與爭議。因此在總則中直接定義本版內涵,也避免再有版面名 稱之爭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3.194.179.14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lephants/M.1511833221.A.ECB.html
crazy0228: 這很重要? 11/28 09:53
VVizZ: 很重要 11/28 10:16
batis: 推 11/28 10:41
ashrum: 附議 11/28 10:42
hcs0109: 定義清楚明白 當然重要~ 11/28 11:18
rain0212: 這個ID跑來大放厥詞談版規,笑了,再者,請證明中信跟兄 11/28 11:28
rain0212: 弟無關之事實 11/28 11:28
lovesinker: 爪酸真的在意這個 11/28 11:41
mineko: 說不重要的人可以往上看看幾篇...整個大歪樓 11/28 11:42
arext: 既然不隸屬 那表示以後在這個板可以討論轉隊之後的蔣刀? 11/28 11:54
arext: 就類似龍板也有泰山的新聞一樣~ 11/28 11:58
asdasd57: 這條有意思XD 11/28 12:30
shiwenli: 所以洪一中 也可以討論嗎? 11/28 12:32
shan70: 附議 11/28 12:43
shan70: 覺得重要的,卻又不留言正確格式“附議”讓提案可成立進 11/28 12:52
shan70: 入表決階段,真怪 11/28 12:52
VVizZ: 附議 11/28 12:58
VVizZ: 太久沒開班會了誰知道 11/28 12:58
shan70: 公告寫得清清楚楚,中文有問題的確該回學校再多開幾次班 11/28 13:01
shan70: 會 11/28 13:01
gericc: 其實想到以前有人被處分理由是"分化球迷" 11/28 13:12
JBROTHER: 討論洪一中XD 那應該會有超多人跳腳的XD 11/28 13:34
mineko: .....因為我本來是覺得無所謂的,衝著那句中文有問題 11/28 14:19
mineko: 附議 11/28 14:19
mineko: OK? 11/28 14:19
victorW5566: 附議 11/28 14:19
shan70: 提醒有規定格式罷了,還不是那句開班會,表決也不一定通過 11/28 14:26
batis: 附議 11/28 15:03
sealcanada: 附議 11/28 15:47
taddy0540: 領隊何時下台? 11/28 16:03
arext: 附議 11/28 16:17
mineko: 唉,覺得球迷自己亂成一團也還滿奇怪的....... 11/28 16:30
shiwenli: 中信這樣處理事情 象迷中信迷內戰也不奇怪 11/28 16:36
cpy5740: 把爪酸跟海巡桶ㄧ桶也很重要 11/28 16:56
william7711: 這裡就是象版,這樣有很難理解???? 11/28 17:13
colorbest: 一直執著於文字上的形容,我也是醉了,真的很佩服 11/28 18:54
david1010: 為何不能討論紅中? 11/28 18:59
wen33chen: 既然前面吵了這麼多篇 一次定義清楚很好啊! 11/28 19:09
wen33chen: 也許我不是死忠的兄弟迷 但我也會去幫忙編修棒球wiki 11/28 19:09
wen33chen: 把內涵寫清楚 以後大家都沒得酸 也不用分化中信/兄弟 11/28 19:10
wen33chen: 另外要幫Kingchang711說,他幫很多貴隊球員完善wiki 11/28 19:13
wen33chen: 他不是反串啦 https://goo.gl/QMs8Rt 11/28 19:14
LastDinosaur: 台灣棒球維基把他封鎖欸 711這種專門引戰的根本反 11/28 19:37
LastDinosaur: 串 原po這帳號也很愛說川川 大家還被耍的團團轉 11/28 19:37
wen33chen: 我是指中文維基喔! 史奈德等十數位兄弟球員都他寫的 11/28 19:38
wen33chen: 我會酸沒錯啊 但板規提案就事論事也沒有很難啊 11/28 19:39
wen33chen: 提案說明也盡量寫清楚了 怎麼把誰耍得團團轉? 11/28 19:40
rain0212: 本隊就是本隊本來就不會有問題才對吧?特地說明不是分 11/28 19:44
rain0212: 化是什麼 11/28 19:44
wen33chen: 如果您看完草案跟提案說明還認為是分化,那就這樣吧! 11/28 19:57
wen33chen: 草案本意是聚合,能理解成分化我也不能說甚麼 11/28 19:59
wen33chen: 契約或是法律在形容甲方乙方或本人前,都會明確定義內涵 11/28 20:00
wen33chen: 例如 兄弟育樂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公司) 這種方式 11/28 20:01
wen33chen: 板規草案中五次提到相關用語 可是並沒有定義它 11/28 20:03
wen33chen: 個人認為不能只是"心裡覺得" 應該明文定義 11/28 20:04
dog63383: 附議 11/28 20:16
k75131: 呵呵,反串替反串護航 11/28 20:24
rain0212: 去悍將版講本隊你會覺得是討論統一嗎,在這裡就是中信兄 11/28 20:34
rain0212: 弟象隊到底要定義什麼真的不是很能了解 11/28 20:34
rain0212: 版規不管怎麼說明不都是本版本隊為出發點嗎 11/28 20:36
ih: 附議 11/28 20:43
gingsow: 反串的幫反串護航,哈哈哈哈哈 11/28 21:42
shan70: 既然定規則,把用語定義清楚很正常阿,一堆契約或法規條 11/28 22:10
shan70: 文不也都這樣,不懂有什麼好嘲諷的,也沒定案,你到時候 11/28 22:10
shan70: 投反對票不就好了,無聊 11/28 22:10
majaja5566: 已達附議門檻 11/28 22:24
Nobita: 所以從陳義信-洪一中到蔣智賢都在"本版"範圍內對吧 11/29 10:17
sunnydragon7: 附議,定義清楚讓大家都服氣 11/29 10:44
lovesinker: 這個案例可以證明誰說1.反串沒朋友,2.平常酸爪也沒 11/29 10:53
lovesinker: 關係,我們不以人廢言,該附議還是會附議 11/29 10:53
mineko: 其實這個案例比較偏向球團惡搞導致球迷分化 11/29 11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