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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主這邊沒辦法處理私信的糾紛, 請至 violation 板,依該板私信騷擾謾罵救濟辦法由站方處理。 檢舉人於檢舉文完成後,需依以下之規定檢附相關證據於本板作為證據文章,變更其 標題應與檢舉文一致,並將前方之〔檢舉〕改為〔證據〕。 (一) 以水球、交談、聊天室之聊天內容為證據時,檢舉人應將相關之內容移至備忘錄 ,存入個人信箱後,轉錄個人信箱內之備忘錄於板上作為證據。 (二) 以信件為證據時,檢舉人應轉錄被檢舉人所寄之信件。於大量信件騷擾之情形時 ,檢舉人得直接將郵件列表複製貼上以為證據。 (三) 以暱稱、簽名檔、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為證據時,檢舉人應將相關之內容 完整呈現於板上以為證據。 (四) 關於被檢舉文/被檢舉人追訴期: 檢舉文所附證據不得超過14天。 (五) 如遇上列情形以外或其他特殊情事時,法官得要求檢附其他適當之證據。 以上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3.83.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lephants/M.1781365301.A.B64.html
BaekJiHeon: ok 06/13 23:43
a12367227: 煙燻物觸手到處伸 唉唉 06/13 23:44
DARKSEVEN: 私信騷擾真的不行喔,真的成立會被站方停權 06/13 23:59
Horse129: 那個人已經被停權2次了啊 你停 他就開分身出來繼續 06/14 00:12
benson96968: 其實就無視就好 06/14 00:14
benson96968: 我也有被私信騷擾 06/14 00:14
kyoedengd2s: 這人真的很閒 06/14 00:51
hunng5: 他還大聲嚷嚷的有律師要告人呢 06/14 04:40
hunng5: 結果過那麼久他告了嗎? 06/14 04:40
msarthur: 目前主要爭議分身ID已被站方退註砍帳號,未來有遇到類 06/15 19:42
msarthur: 似情況一樣可照本篇指示申訴 06/15 19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