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Employe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我想問的是,我是餐廳假日工讀生, 公司當然也有幫我保勞健保, 然後在10月初的時候就告訴工讀生們 公司營運到十月底,我的班只上到10/11 之後得知資遣費的金額,以及拿到 非自願離職書後就離開公司了。 過沒幾天,公司打電話來問我說公司又要繼續營運了,要不要回來? 但我已經要找新工作就不打算回去了, 此時公司就說那麼就不是公司資遣你, 所以沒有資遣費了,並且非自願離職證明要還給公司. 這件事我後來有打去勞工處問過,勞工處那邊的回答是說他們這樣做沒錯, 但我還是有點不安XD 希望有版友若有相關經驗的可以回答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4.248.5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mployee/M.1445043442.A.A76.html
volkov: 他們這樣做錯了 10/17 09:01
chumimi1024: 謝謝一樓的回覆 那請問我後續該怎麼做呢?我的非自願 10/17 09:27
chumimi1024: 離職證明還沒歸還 10/17 09:27
notepad67: 不用怎樣啊,你已經離職了,接下來你該幹麼 10/17 10:41
notepad67: 就去幹麼,你拿到離職單的同時已經和A公司無關了 10/17 10:41
notepad67: 後面他要開A' A" 公司都和你無關 10/17 10:42
notepad67: 你是問到那個縣市的資工處? 10/17 10:42
chumimi1024: 謝謝N大的回覆,公司在彰化,所以我是問彰化縣政府 10/17 10:51
chumimi1024: 的勞工處唷~ 10/17 10:51
volkov: 問律師比較專業,勞工局應該有排 10/18 12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