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blacknate: 3.4點我的看法跟您的解讀相同 04/12 23:15
→ blacknate: 私校的部分因涉及各校作法,避免爭議將另外回信給您 04/12 23:17
→ ezmantalk: 勞務是雙向契約 給付勞務報酬乃是勞動(僱傭)關係雇主 04/13 01:44
→ ezmantalk: 之債務(相對勞工給付勞務為其債務) 給付遲延為債務不履 04/13 01:45
→ ezmantalk: 行一種 債務不履行民法訂於229-241 請求損害賠償 04/13 01:46
→ blacknate: 不過損害賠償在勞資爭議的案子看起來,似乎成立的比較 04/13 21:40
→ blacknate: 少,還是說樓上在調解現場有比較多這樣的樣態了? 04/13 21:41
→ blacknate: 損害賠償似乎出現在法院的僱傭關係訴訟比較多 04/13 21:42
推 blacknate: 然後損害賠償,這個個案似乎也不易舉證相關損失,不知 04/13 21:50
→ blacknate: 有無其他解法供參考? 04/13 21:50
→ ezmantalk: 單純follow原po想賠很多的想法而已…所受損害和所失利 04/13 22:01
→ ezmantalk: 自然得要自已舉證… 04/13 22:01
→ blacknate: 大概是被欠太久氣不過吧...私校拖起來很多都3個月起跳 04/13 22:28
→ blacknate: 這個CASE還拖半年,這學校還蠻扯的 04/13 22:32
推 kimari: 原po的利息也只有幾百塊,應該是氣不過沒錯,但原po資遣費用 04/14 08:28
→ kimari: 的法規錯了,勞基法§17用的對象是有舊制年資的勞工,原po應 04/14 08:29
→ kimari: 該以新制的勞退條例§12來算,資遣費折半,試算可參考: 04/14 08:31
謝謝大家的回覆,我的確是被欠太久氣瘋了,變得很不理性。
想法倒不是 ezmantalk 您說的那樣想拿很多賠償,抱歉讓您誤會了,
其實我只要薪資有拿到,沒少算沒遲發就好,資遣費、利息那些其實我不在乎,
不過還是想請教您「所受損害和所失利自然得要自已舉證」這部分,
是否只要能舉證雇主未按時給薪即可呢?
之所以會想主張資遣費、利息,主要目的是想令雇主不好過,
讓雇主明白若老是用這種方式凹勞工,也會踢到鐵板的 (申請調解時會另外檢舉)
因去年領半年份薪水時,問幾位熟識的計畫案助理同事和學長姐,
才知雇主多年無視勞工生計,一直以同樣方式凹助理,
以前學長姐透過校內程序,怎麼要都沒效,最後都只能隱忍下來。
會讓我氣炸的最後一根稻草是,在補助款撥款前,除了停發薪水外,
雇主還要求勞工先「代墊」雇主應負擔的勞健保、勞退,
等於不只半年內沒收入,還要每個月多數千元支出幫雇主墊款。
→ ezmantalk: 沒給薪是勞基法處理的 因為給付遲延造成的損失才是 04/15 20:09
→ ezmantalk: 是債務不履行處理的 弄到損害賠償就是讓範圍 例如: 04/15 20:10
→ ezmantalk: 有以薪資購買定期基金定期壽險 因勞契給付遲延造成 04/15 20:10
→ ezmantalk: 基金或壽險給付遲延甚或到被解約或給付不能 其為一損害 04/15 20:11
→ ezmantalk: 面向很多 沒辦法一言蔽之 真想告訴 找個好律師談談吧 04/15 20:13
→ ezmantalk: 所失利益並非可預期即為所失 必須具體客觀可列舉 04/15 20:15
→ ezmantalk: 舉例:已取得台GG工作機會具體薪資、何時上班都提好 04/15 20:16
→ ezmantalk: 因勞契給付遲延不能解除契約又有競業禁止(一切都是) 04/15 20:17
→ ezmantalk: 舉例 不要太認真) 而無法台GG報到..etc. 04/15 20:18
※ 編輯: zxz (101.13.0.148), 08/23/2018 16:59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