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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去新公司報到 當初面試 時 口頭上說待遇是三萬 (我忘了問三萬是底薪? 還是怎麼算的) 但今天簽約 合約上的工資是20008 老闆說,實際上,我會領到30000 只是他們覺得沒必要保這麼高 反正就是要高薪低報 想請問各位大大, 要檢舉的話, 是不是只有錄音蒐證這途? 畢竟你簽下去之後, 等於你同意自己薪水只有20008, 根本無法證名公司有高薪低報? -- Sent from my Android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0.30.157.6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mployee/M.1461016644.A.A6C.html
azukitw: 薪水若是轉帳的話就有證據..... 04/20 01:26
gamer: 實際領到薪水後再去國稅局調所得申報資料就能證明公司每月 05/01 03:04
gamer: 實付給你的金額了。 05/01 03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