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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PO於 97年2月 到 98年1月 大學剛畢業出社會工作 在公立學校擔任鐘點教師 當時學校未替我加保勞健保 後來懂事了 才知道學校這樣是不對的 會造成自己權益受損害 已請學校幫我補提繳勞退部份 可是勞保及健保多繳部份的損失 想向當時的學校承辦人因個人疏失求償 請問求償方式或管道有什麼? 這種小案件需要請律師嗎? 3Q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1.183.5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mployee/M.1471968369.A.E55.html
NaClman: 這個問題打給0800-08-5151 立刻獲解 08/24 11:17
nohot: 哪個單位的電話? 08/25 02:01
notepad67: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 08/25 23:22
kuter: 這個直接地方勞工局吧 打去那也是會要你找勞工局 08/27 03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