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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歉打擾一下大家 因為公司態度很不優 要求我今天下午四點要給答案 - 公司為12人小公司 網頁設計 有勞健保(低報) 沒有團保 我為會計身分 因公事必須常出差 繳費、臨櫃匯款等等 (其他員工也常常須出差見客戶) 事情為6/4當天 我因公出差 下大雨 自摔 (去補買公司要開的發票) 我沒有請假,也沒有住院 當天下午就繼續上班 (因為肩膀拉傷、腳受傷還是可以用電腦) 之前有跟公司接洽 說醫藥費會賠償 要附上收據正本 https://i.imgur.com/B0oEyCu.jpg
現在公司覺得我復健看太久(肩膀拉傷很嚴重) 今天告知我不是所有的醫藥費他們都必須陪 道義上可以只包個紅包就好 因為不是他們害我或撞我的 之前哪個員工上班途中被撞也沒有申請職災 公司也是包個紅包3~5千而已 (講了兩次數字還不一樣) 說公司不能夠讓我無限上剛申請醫藥費 他們只是補償 不是賠償 因為錯不在公司 我自己自摔要付70%的責任 一開始要我列明細 列完後跟我說 要我開一個金額 開完公司審核看願意陪我多少 他說修車不賠(我可以接受) 說人工皮醫療耗材也不賠(我開醫院收據) 還有醫藥費部分也必須審核才決定給多少 審核完後拿到錢我就不准再對公司有任何追究 - 這是目前為止的明細 急診 $850 (職災退550) 急診診斷證明$360 ($120主管付了) 耗材 $266 (醫院外藥局) 修車 $550 照x光 $570 (職災退420) (車禍隔天腫到不能走路所以去照) 跟醫院買的人工皮 $1080 (開醫院收據) 外面藥局買的防水敷料$100 有健保認證的中醫復健費用 看診39次 39*50 = *1,950* 截至目前是4636 # 想請問 因為我查勞基法雇主是必須負擔醫藥費的 https://i.imgur.com/06orTAP.jpg
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認知錯誤 公司一直認為他們沒有責任必須負擔我的醫藥費 覺得就算包紅包其實那也是公司多給的 想確認一下這部分是我理解錯誤嗎? 再麻煩協助解答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6.0.2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mployee/M.1568783995.A.1E5.html
herlockbears: 首先雇主低報勞保以違反勞保條例第72條,請向勞保 10/23 15:32
herlockbears: 局申訴,另外勞工因職災受傷,雇主是需支付勞工的 10/23 15:32
herlockbears: 醫療費。 10/23 15:32
herlockbears: 職災的傷病是可以申請到兩年為限。 10/23 15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