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狀況如下: 因為臨時被迫搬家,想要修改不久前才提供的地址以免收不到重要文件。 但其實程度就只是房東臨時解約,雖非我意願但也是協調好了沒有到多嚴重。 不知道用be forced to move會不會聽起來很像迫遷之類的@@ 還是有其他用法? 或者這種狀況其實根本不需要說明自己更改地址的原因? (因為畢竟是造成了作業麻煩總覺得很想解釋我不是故意的QQ)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12.32.12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ng-Class/M.1441940723.A.B3D.html
allenh0728: 就說 landlord terminated the contract before the e 09/11 11:24
allenh0728: xpiry date 09/11 11:24
謝謝!另外也想知道be forced to 用在這裡適合嗎?會不會太強烈? ※ 編輯: lesautres (175.180.182.129), 09/11/2015 20:44:05
noonee: 看你心情啊XD 你覺得很不爽就可以這樣說啊XD 09/11 23:38
noonee: 想客氣婉轉一點 就像一樓說的吧 09/11 23:39
謝謝。我已經大概像一樓那樣回, 其實客氣婉轉方面應該還好?畢竟我是不爽房東,無關我的通信對象XDD 只是想要更精準表達,趁機也多了解一些be forced to的用法 因為平常若想表達非我所願很直覺就想到這個字。 可是以閱讀經驗來說好像這個字說的都是很嚴重(不確定,我的閱讀可能不廣泛)。 所以想順便問問各位是多嚴重會用到be forced to? 程度不同的「被迫」還有什麼詞可以用? ※ 編輯: lesautres (175.180.182.129), 09/12/2015 21:47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