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jtmh: 除了他本人沒人會知道真正原因,不過我猜可能那不是重點吧, 03/05 13:18
→ jtmh: 討論的重點不在你提的文法問題。 03/05 13:18
→ jtmh: 建議若不是在看正式文章,不要太執著別人太細節的小東西。 03/05 13:22
→ wohtp: 這麼寫是並列沒錯啊 03/05 13:23
→ wohtp: 覺得這個寫法不正確的英文編輯和老師或許還沒完全滅絕,但 03/05 13:27
→ wohtp: 是現在that這麼並列不加and應該蠻廣為接受了 03/05 13:27
→ wohtp: 語氣上感覺有and會稍微分先後,沒有and加倍強調兩邊並行 03/05 13:30
→ kaifrankwind: 放輕鬆一點 真的 03/05 13:37
推 kee32: 見樹葉不見林 03/05 14:25
感謝!
我知道這個問題並不是那個討論串的重點,但純粹想釐清心中的疑問,
畢竟是不是「並列」用法我也沒把握。
版上先進們對於英文該怎麼寫、怎麼理解,心中自然都有一把尺。然而敝人的程度
不像各位那麼好,因此習慣只要看到有疑惑的地方就會提出,免得讓自己有所誤解。
如果您願意解答在下的問題,由衷感謝。若這種方式您覺得不認同,我十分抱歉,
也請多多海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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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 原來是我對逗點的認識不夠完整,參考:
http://htmfiles.englishhome.org/grammar/comma.htm
使用逗點來分開對等或同位形容詞 (coordinated adjectives)。
你可以將此視為 "That tall, distinguished, good looking fellow" 的規則
(相對於 "the little old lady")。
如果你可以在兩個以上的形容詞之間放入 and 或 but,那麼各該位置通常
是可以加逗點的位置。例如,你可以說 "He is a tall and distinguished fellow." 或
"I live in a very old and run-down house."
所以,你可以這樣寫:"He is a tall, distinguished man." 及 "I live in a very
old, run-down house." 但你不能這樣說 : "She is a little and old lady." 或
"I live in a little and purple house."
是故,little 與 old 之間或 little 與 purple 之間不可加逗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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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原版 http://grammar.ccc.commnet.edu/grammar/commas.htm
※ 編輯: scju (1.169.77.1), 03/05/2017 15:29:07
→ dunchee: 真的要在這種文法細節上...研究...的話,那麼至少先將基 03/06 01:12
→ dunchee: 本的弄清楚。比如此處的that-clause不是關係子句/不是形 03/06 01:12
→ dunchee: 容詞子句 關係子句:基本的定義是修飾名詞云云。那麼 03/06 01:12
→ dunchee: 你的句子的that-clause修飾的是哪個名詞? 換句話說你最 03/06 01:13
→ dunchee: 後的 PS 云云 其實.... 03/06 01:13
→ dunchee: it(他說的"first one"那句子) makes [...](noun) clear. 03/06 01:13
→ dunchee: [...] 這個that clause太長,後移。這子句是名詞性質。我 03/06 01:13
→ dunchee: 會說第二個 " , that ..." 是同位語(基本定義: restate, 03/06 01:14
→ dunchee: redefine, or rename a noun) 03/06 01:14
→ dunchee: 前頭是我剛花了約十分鐘的時間去想,想到的。這"文法"細 03/06 01:14
→ dunchee: 節我之前沒想過(這就像那網站,英語人士一般是從"意思解 03/06 01:15
→ dunchee: 釋"上下手。會光扯文法術語的英語人士不多)(說不定你"會 03/06 01:15
→ dunchee: 背"的有的沒的比他們還多) 03/06 01:15
→ kaifrankwind: 大神就是大神 03/06 01:21
感謝D大!
考慮第二個", that..."為形容詞子句,是我還沒確定那是並列用法時的想法。
但其實這思路也有問題,因為"the drop in cancer is ongoing"已經是完整的子句,
that 根本沒位置可以「放回去」。
至於第一個that確實是名詞子句當真主詞,it為虛主詞。
不過經D大這樣一說,我再回去看那個PS的內容,它說的真的是「同位『形容詞』」...,
那這樣是否可以套用在並列性質的「名詞」子句上?
可是不這樣解,好像也沒有其他解法了。
就把這逗號認定為代替連接詞吧。如此一來,後面那個", that..."就等於"and that..."
換句話說,後面的that和前面的that是並列關係,都是It makes clear的真主詞。
當然,這也就是D大您說的「同位語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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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發現,D大說的同位語和我認為的並列關係又好像有一點點不同。D大指的應該是
, that the drop in cancer is ongoing同位於that the rate is continuing to drop
也就是後面那個名詞(子句)補充說明前面那個名詞(子句)。
類似這樣的概念:I'm your classmate, Patty.
推 kee32: Oh, boy. (Mickey Mouse impression) 03/06 11:47
※ 編輯: scju (111.248.146.96), 03/06/2017 12:34:50
推 bloedchen: 天啊...... 03/06 14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