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kaifrankwind: 第六題前半就是在講過去的事實(錯過了) 所以不是與03/11 16:07
→ kaifrankwind: 過去事實相反 只有後半才是03/11 16:07
推 haha31: 不要只會拘泥句型 他就是要表達你昨天party應該在場的03/12 11:38
→ haha31: 還是與過去事實相反03/12 11:38
但....
這麼說也不通,如果不拘泥句型的話,那文法規則豈不是都可以亂套亂用了?
而且在考場上,到底要相信文法規則還是自己個人的判斷?
※ 編輯: jorry111111 (111.71.10.231), 03/17/2017 09:36:14
→ jorry111111: 求高手解答 03/17 09:37
→ kaifrankwind: ...... 03/17 20:43
推 hajiweon: 第一句話是真的發生的事實,當然用missed就好。 03/18 23:56
推 hajiweon: 第七題的兩句話都與事實相反,所以才都用had(have)+pp這 03/19 00:01
→ hajiweon: 種句型啊。 03/19 00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