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nowitzkixd: 個資不是雙方合意就能進行嗎 12/28 00:27
→ nowitzkixd: 比如說我同意拿給你看我的識別證甚至身分證 12/28 00:28
推 pannn: PTT…本來在分身上面 就允許自證立場 12/28 00:28
→ nowitzkixd: 這部分我不熟 12/28 00:28
→ pannn: 我自證立場 自願出大招… 12/28 00:29
→ pannn: 如此簡單而已 12/28 00:29
→ hidog: 雙方合意就不違法阿... 12/28 00:30
→ nowitzkixd: 自爆身份 我是金城武 秀一張金城武身分證 12/28 00:30
→ pannn: 有夠無聊:P 12/28 00:32
→ marra: 說真的,pannn的"自證大招",真的是嚇死人!@@ 12/28 03:42
→ marra: 連我這個"瘋狂大嬸"都被嚇到!XD 12/28 03:42
→ marra: 記得當年選上婚姻板板主,因為帳號申請時用的認證e-mail 12/28 03:44
→ marra: 研究室mail server停止服務,還特別回去申請校友證(取得校 12/28 03:45
→ marra: 友e-mail)+上傳多份證件正反面照片,也算是desperate了=_= 12/28 03:46
→ marra: 但我是提交給站方,pannn是給板主,還是有程度上的差別… 12/28 03:47
推 marra: 小小抱怨一下,站方似乎也沒哪兒明示哪些E-MAIL是可接受的 12/28 03:49
→ marra: 當時被"退註"後,自行查閱網路資料,有說XXXX(含數字?)的 12/28 03:50
→ marra: E-MAIL可用於PTT認證,就花了上千元刷卡買了e-mail使用資格 12/28 03:51
→ marra: 但用來註冊時,又被退回說"不接受" =_= 12/28 03:51
→ marra: 才一氣之下回學校去辦300的校友證+附帶免費的校友e-mail 12/28 03:52
推 marra: 哈哈!剛剛才看到,今天凌晨有直接抓出來鞭哦!XD 12/28 04:27
推 marra: h大還被BIKER板水桶三個月 XD 12/28 05:17
→ marra: 這肯定沒先事前私下告知/討論。算是還你一記?XD 12/28 05:19
→ marra: 扯平了! 12/28 05:19
→ hidog: 其實不算,他比較算嘴不贏就濫用版主權限 XD 12/28 07:04
→ hidog: 我一開始就知道會被桶,所以沒差 12/28 07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