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priltino (嚇陸客福爾摩莎)
看板Euthanasia
標題Re: [情報]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前必須做的功課
時間Wed Jul 25 20:10:54 2018
作者是精神科醫師 他用很謹慎的態度看待任何一種安樂死(無論是消極或積極)
我在此提供一些不同的思考角度:
1.他所謂「改革醫療品質使醫療更臻完美 病人就不會想安樂死」
醫療品質本就是與時俱進的 我相信和二三十年前相比醫療品質只有不斷的提升
但有可能做到完美的一天嗎? 醫療能解決所有問題嗎?
如果醫療是有極限的 那麼是否該放棄無效醫療 給生命留個退場機制?
醫療改革和安樂死有互斥嗎?
他擔心有了安樂死醫療人員就會不再嚴陣以待、醫療品質就會下降嗎?
2.他認為2019年即將上路的<<病人自主權利法>>等同於「消極安樂死」
但依照維基百科「消極安樂死」(Passive Euthanasia)的定義是
「去除維生系統或讓病人停止服藥」
照此定義來看 2000年上路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及DNR健保註記放棄急救
都已經有消極安樂死的精神 病人自主權利法並非首開先例
為何近20年來的立法發展及世界潮流都逐步開放安樂死的條件及範圍呢
醫療品質因為開放消極安樂死而崩壞了嗎?
還是有更多人因為過度的無效醫療而求生不得、求死不能呢?
3.最後 他以「困在大腦裡的人」當成反對安樂死的案例
這是一個閉鎖性症候群的患者 雖然外觀和植物人無異 但精神意識完全可覺察週遭環境
這是所謂的「最小意識狀態」如果執行安樂死將會誤殺無辜
確實 閉鎖性症候群與植物人的判定是醫界的挑戰
但預立醫療ACP是很彈性的 可以選擇「植物人狀態幾個月後」再執行
而醫界普遍人認為植物人狀態持續6-12個月後復原機率就大為降低
在生命的天平兩端 我們能不能為追求品質與最大效益 就預立折衷點?
或是應該無條件和生命奮戰到底?
大家可以思考看看~以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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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a07051226: 跟器捐一樣啊,生前簽,說以後要是變植物人讓我死這樣 07/25 22:16
推 play1109: 以現在的醫療技術來說 人免不了一死 有些疾病到最後 07/26 12:32
→ play1109: 變成折磨病患也折磨家屬 有個適當的退場機制是好的 07/26 12:33
推 softstar0125: 不懂為何要二分法全部贊成/全部反對,先從沒爭議的 07/26 14:29
→ softstar0125: 部份開始試辦不就好了?例如癌末在安寧病房且意識清 07/26 14:30
→ softstar0125: 楚的,這個真的有那麼大爭議嗎? 07/26 14:31
推 a07051226: 他們恐懼「不能復原」這件事吧 07/27 13:52
→ a07051226: 如果試辦,人都死了,有爭議,他要怎麼負責 07/27 13:52
→ a07051226: 其他東西可能都還好 07/27 13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