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qamidala: 1 11/13 15:46
→ qamidala: 但合併2的概念 可拉長一段時間 避免後悔 11/13 15:47
推 camelfat: 先定義一下2的精神評估是指什麼呢?為了排除衝動性自殺? 11/13 22:11
→ camelfat: 還是精神疾病者不具自主性所以喪失安樂死資格? 抑或肯認 11/13 22:11
→ camelfat: 重度精神疾病也屬不治重症而包含在安樂死範圍內? 11/13 22:11
推 camelfat: 我個人不反對1,但各國的安樂死最先進/主動就是做到2而 11/13 22:18
→ camelfat: 已 11/13 22:18
推 Loser99PCT: 2. 11/21 06:39
推 meblessme: 在孤獨死的潮流下,1才是最棒的 12/14 05:00
推 Lineage097: 先經醫師評估至少2次後 在由自己決定要不要執行 01/10 05:40
→ Lineage097: 原因 至少會降低醫生的心裡壓力 01/10 05:40
推 ctl108822: 除非臨床心理學改一下他們對於精神疾病的定義,要不然 02/26 05:08
→ ctl108822: 就算施行2其實也跟禁止沒什麼兩樣,我支持1 02/26 05:08
推 mayanino: 1,我覺得有些情況下活著才是痛苦 03/05 10:34
推 jaycefun: 2,但如果有精神病史,可輔以專業評估。 08/10 16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