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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SCDAN (ㄎㄎ)》之銘言: : 請問一下puma在討論不作為犯時 : 先討論有沒有保證人地位,在討論是否有沒有排他支配 : 可是我在其他解題書似乎都沒看到"排他支配性"的論述 : 反而是保證人地位後,開始討論能防止而不防止,然後不作為與作為是否等價 : 請問一下能防止而不防止 是否跟 排他支配性 兩個論述階段是相同的?? : 感謝~~~ 書裡面不是都會列舉保證人地位的類型嗎 如:密切之共同生活關係、自願承擔義務、危險共同體etc 這些類型的共通特色,就是會使得某些人取得"排除他人介入的支配性" 因此具有保證人地位 你不行為,有事我就找你 所以"排他支配性"只是用來理解 而能防止而不防止則是後面階段討論的問題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6.88.182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03692125.A.EC4.html
SCDAN:感謝回答 06/25 19:27
SCDAN:我的問題點在於如果形式上有保證人地位,例如父母對於兒子 06/25 19:27
SCDAN:,此時兒子托管給幼稚園後卻受傷,父母是要論無保證人地位 06/25 19:27
SCDAN:還是無作為可能性 06/25 19:27
SCDAN:如果論述排他支配性,父母帶去幼稚園後,似乎就沒有排他支 06/25 19:29
SCDAN:配性而不具保證人地位 06/25 19:29
SCDAN:如果不特別論述排他支配性,則這時候可因為距離遙遠,而父 06/25 19:30
SCDAN:母沒有作為可能性 06/25 19:30
JamieWu:如果是上述案例 那幼稚園就因自願承擔義務而有保證人地位 06/25 19:43
JamieWu:這時候討論父母有沒有作為可能性或排他支配性沒意義 06/25 19:43
JamieWu:父母不在場 也不會有作為可能性跟排他支配性 06/25 19:45
defenders:簡單講,就是充字數的啦~ 06/25 19:57
sssn1:要討論排他支配性或保證人地位 前提是要解決行為人的不作為 06/25 21:00
sssn1:問題,所以抓來討論的會是應該有作為義務的那個主體,而通常該 06/25 21:01
sssn1:主體一定會"在場". 故開標題討論不在場的人(如父母)之保證人 06/25 21:02
sssn1:人地位或作為可能性,似乎沒必要. 也就是直接抓現場的人,看 06/25 21:03
sssn1:抓幼稚園長或安親班老師等開標題討論,才是開門見山. 06/25 21:04
SCDAN:單純覺得如果不稍微交代一下父母親的部分好像不夠完備 06/25 21:17
SCDAN:感謝各位 06/25 21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