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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JJCHEN0922 (  )》之銘言: : 如題 : 基於安全通知警到場 : 由飯店人自己破門 : 當然(前提沒搜索票) : 感謝 這是我以前整理在法典,有關李榮耕老師的文章(整理可能失真),不過他在講的是「有 人舉報,警可否逐房搜?」 一,警察依過往經驗可合理推論,即合合理懷疑程度。 二,場所臨檢、檢查 (一)程序要件未明文,違法律保留 (二)旅館房間應同住宅受保障 1.因.J535:處所為私人居住空間者,應同受住宅保障。所以搜索(因已侵隱私,為實質意 義搜索,已非屬臨檢)需合相當理由(刑訴122)+票(刑訴128)。 2.防規避搜票聲請,架空令狀原則。 三,若欲判斷刑訴131一項三款,注意住宅及處所須限縮在個別.隱私空間。 若逐一搜,又無票,為刑訴158-4。 -- Sent from my Android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9.114.58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03764546.A.1B0.html
Zyth:刑訴158之4好像被學者痛批 06/26 15:57
ppingin:實務有苦衷,進實務後就不會管學理了 06/26 16:44
aa133456:用158-4才有政治介入的空間 06/26 17:12
louis123321:學說反正又不用實際操作案件XD 就在研究室整天幻想就 06/26 18:28
louis123321:高潮了XD 然後無法影響實務可能就轉靠把持國考這招XDD 06/26 18:29
jardon:呵呵 反正連憲法也拿樓上沒轍 其他是個屁阿 06/26 20:51
alayami:我們有超越憲法存在的警政官員啊,真的不會怎樣XD 06/26 21:44
louis123321:憲法是的確拿我沒轍阿..等到哪天憲法增訂 違反本法者 06/26 22:09
louis123321: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 我就真的會怕 06/26 22:09
Searle:158-4 萬用條款 06/26 22:42
Searle:樓樓上 憲法不會規定那麼細啦XD 06/26 22:43
yoyostar1990:憲法是總綱好嗎...憲法有寫到的法律都會寫到 06/27 08:46
yoyostar1990:違反憲法 = 違反法律 還在講違憲沒關係... 06/27 08:46
aa133456:違憲 法律上很嚴重 事實上就...確實很可能沒關係 06/27 10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