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raeraeptt:20b指他國反對某國的保留後 雙方間就照原條約走而非失效 07/22 19:19
→ raeraeptt:除非反對國公開明示兩國間不再適用該條約 07/22 19:20
→ raeraeptt:46-2猜是在解釋1項"違反之情事明顯"的明顯 有錯請指正 07/22 19:25
推 DDTou:同意樓上 46-2指條約本身客觀上明顯違反當事國國內的 07/22 21:43
→ DDTou:立法原則(可從該當事國過往國內司法判例觀之) 07/22 21:45
→ DDTou:20-4-b 總的來說反對國要「明確表示」反對之意 07/22 21:46
→ DDTou:被保留的條約在該反對國與提出保留國間才不生效 07/22 21:47
→ DDTou:否則被提出保留的條約在提出保留國與反對國間 依然生效 07/22 21:48
→ DDTou:有錯請指正 07/22 21:52
→ raeraeptt:20-4-b中仍有效之條約是指提保留前之原條約 07/22 22:37
→ raeraeptt:因反對國並不同意該國提保留,故應照未提保留之原條文走 07/22 22:39
→ raeraeptt:例如ABC三國簽X公約共10條 A對第1條提保留 B同意C不同意 07/22 22:54
→ raeraeptt:則AB間適用保留之新1+原2~10條;AC間用原1~10條 07/22 22:58
→ raeraeptt:若C認為不想要和A間履行原1~10條 07/22 23:00
→ raeraeptt:(例如C認為AB間用了保留後 會造成自己權益受損 07/22 23:05
→ raeraeptt:導致C已不想要在AC間行使原公約 便宜了A 07/22 23:07
→ raeraeptt:此時C必須要公開明示無意再履行AC間之原X公約, 07/22 23:09
→ raeraeptt:否則AC間原X公約仍有效,AC間適用原1~10條 07/22 23:10
→ SunkfBeauty:感謝各位熱心解答!感謝感謝!來好好研究一下 07/23 02:10
推 timea:20-4-b可以搭配21-3來看。也就是說,只有被提出的條款在保留 07/23 02:22
→ timea:國與反對保留國間不生效,其他仍然有效。 07/23 02:23
→ timea:但反對保留國如果明示反對該條約在兩國間生效,則該條約全部 07/23 02:26
→ timea:不在兩當事國間生效。 07/23 02:27
推 timea:另外我對46-2也有個疑問。「...秉善意處理之任何國家...」, 07/23 02:33
→ timea:任何國家指的是不是當事國以外的第三國客觀視之為顯然可見者 07/23 02:34
→ timea:,即係顯明違反? 07/23 02:35
→ SunkfBeauty:大家都好熱心回答喔!感謝ㄋㄟ 07/24 00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