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zzaass23: 這個問題 你可以去便利商店偷個東西 被發現後說要還試試 01/25 21:04
→ pofishpo: 但偷便利商店東西是要據為己有呀,跟擄鴿是要贖金不同吧 01/25 21:09
→ pofishpo: ? 01/25 21:09
推 king510086: 這題答案應該是B,因為不罰與前之行為,擄鴿勒贖成立 01/25 21:12
→ king510086: 恐嚇取財罪 01/25 21:12
→ zzaass23: 那你看320有說你還了贓物就沒罪嗎 或像347的特別規定嗎 01/25 21:13
→ zzaass23: 你還了 但是竊盜這個動作已經發生了啊 01/25 21:14
→ bofay: 樓上K大沒錯吧? 竊盜跟恐嚇取財不能吸收吧= = 01/25 21:15
→ zzaass23: 標的物不同 感覺應該2罪 一個是物 一個是金錢 01/25 21:16
→ bofay: 竊盜早已既遂 01/25 21:17
→ bofay: 原PO這樣思考 不知為何我想到九品芝麻官的對白@_@.. 01/25 21:17
→ bofay: 不給錢就不算嫖囉(咦 01/25 21:17
→ bofay: 甲一開始的動作本身就是破壞持有為所有 因此才能以此恐嚇 01/25 21:20
→ pofishpo: 我是想說,甲沒有"所有"鴿子的意圖... 01/25 21:20
推 f210037: ………最好能吸收 哈哈 01/25 21:56
推 f210037: 答案就是d 鴿子飛進網子 竊盜既遂了 接著恐嚇取財 這是 01/25 21:58
→ f210037: 數罪併罰 01/25 21:58
→ aa133456: 甲即使歸還鴿子 仍不能免去在這段時間內的不法占有 01/25 23:01
推 Crazyloveyou: 鴿子飛進網子裡面就已經在你的實力支配之下了呀 懂? 01/25 23:36
推 budalearning: 竊盜已經既遂 沒有還的問題 01/26 06:29
推 abusgun: 拿後再還(捐)就不算犯罪的理論我國只有一人適用而已 :) 01/26 11:34
推 edward2017: 個人覺得是A 通說在這個問題認為僅成立竊盜 與罰後行 01/26 11:47
→ edward2017: X為,就算竊盜罪是輕罪。但實務可能就不是這樣覺得了 01/26 11:48
推 eu3: 樓上恐嚇取財比較嚴重吧…怎麼會不罰… 01/26 12:52
推 j900414: 不就就數罪競合…何來吸收問題 01/26 13:40
→ Judicial5566: 不罰的前後行為要侵害同一法益,鴿子跟錢顯然不是。 01/26 16:39
推 king510086: 鴿子跟金錢本來就是同法益,財產法益,且竊盜鴿子只是 01/26 19:06
→ king510086: 恐嚇取財之行為手段,根本無需分開進行法律評價,因 01/26 19:06
→ king510086: 此不罰前行為,只判恐嚇取財 01/26 19:06
推 fisher790722: 1.甲擄鴿行為侵害鴿子財產權利益以及勒贖行為侵害5 01/27 13:36
→ fisher790722: 萬元利益所以分別成立竊盜和恐嚇取財沒錯 01/27 13:36
→ fisher790722: 2.如果歸還鴿子即無竊盜故意 01/27 13:36
推 sluttervagen: 不罰前行為是錯的,除了法益還要看行為數 02/03 01:42
→ sluttervagen: 鴿子跟金錢是2個財產法益,被侵害2次 02/03 01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