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ptt0219 (讀書、寫字、作功課~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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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Re: [閒聊] 司法官改制 工作經驗不限律師的原因是...
時間Sun Feb 8 17:26:26 2015
我個人是覺得這種應考資格的限制是不希望由那種畢業或
退伍後的全職考生而完全沒有社會經驗的人來當司法官。
總之,司法官考試要求要有律師證照,也算是創舉了~~
制度不管怎麼改,總是會有抱怨的族群,這對已取得律師
證照的公務員又想更上一層樓的是有利的,但對已經是執業律
師但一直想當司法官的,覺得應該把三年工作經驗限制為三年
的執業律師才行。但最不爽的是沒有三年工作經驗又想考司法
官的法律系畢業生或在學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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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ptt0219 (36.230.52.84), 02/08/2015 17:30:19
推 NTUpope: 最大差異就是 1.政治系 公行系畢業生 2.法院書記官 02/08 17:46
推 tbmip: 所以別當萬年考生了!先去找個工作養活自己先,累積經驗 02/08 17:47
→ NTUpope: 生涯規畫受到影響 從司法官GET到轉任律師 這條人生路線 02/08 17:48
→ NTUpope: 可能要稍作調整 02/08 17:48
以前:司法官→律師。
現在:先去工作三年→考律師→考司法官 or 考律師→工作三年→考司法官。
※ 編輯: ptt0219 (36.230.52.84), 02/08/2015 18:34:45
推 tyrosine123: 公務員年資可累計.所以是先考上公務員再考律師再考司 02/08 20:26
→ tyrosine123: 法官 02/08 20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