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crewer5566: 大法官:立法裁量立法裁量立法裁量立法裁量立法裁量 02/08 21:17
推 guitarvolley: 要全職工作吧,教學助理是打工 02/08 21:33
推 a9301040: 你搞錯了,跟執業無關,是要有工作經驗,哪怕是小七 02/08 21:35
→ a9301040: 都符合資格 02/08 21:35
推 osee: 基本上設了工作經驗就是自找麻煩 因為這東西根本無法界定 02/08 21:40
推 tyrosine123: 不過在職公務員確定能在職考律師接著考司法官嗎?感覺 02/08 21:40
→ tyrosine123: 很多變數 02/08 21:40
推 funkboy: 如果工作經驗採形式審查,有沒有可能出現幽靈職業,幽靈 02/08 22:16
→ funkboy: 員工的可能性,寄託在他人公司,公司也配合開少許所得薪 02/08 22:16
→ funkboy: 資以資證明有全職"就業"@@? 02/08 22:16
推 StarCatcher: 像專職的大學兼任講師和兼任助理教授,能算全職嗎? 02/08 22:36
→ StarCatcher: 少子化下學校根本不開專任缺,只有四處兼課填飽肚子 02/08 22:37
→ StarCatcher: … 02/08 22:37
推 NTUpope: 三年工作經驗不限法律執業經驗 不然隨便司訓完后三年都嘛 02/08 23:03
→ NTUpope: 有三年法律從業經驗 在實任法官前誰都嘛有超過三年的工作 02/08 23:04
→ NTUpope: 經驗 那麼在考試階段加入三年工作經驗即無實益可言 02/08 23:05
→ NTUpope: 由此觀之 三年工作經驗目的不在法律執業經驗 02/08 23:06
推 a9301040: 其實是不想要跟法律有關的經驗,免得只知道法律 02/08 23:44
→ a9301040: 有時候在小七也可以體會人生很多是... 02/08 23:44
推 ka2: 同意樓上 02/08 23:54
→ ptt0219: 小七一天要看的人比一般行業多太多了。 02/09 00:01
→ ptt0219: 小七店員還得要十八般武藝,最近台北市的小七店員還得學 02/09 00:02
→ ptt0219: 會新技能:幫忙還台北市圖書館的書~~ XD 02/09 00:02
→ ptt0219: 我有個同學當程式設計師,客戶欠錢不還,還得幫公司強制 02/09 00:04
→ ptt0219: 執行~~ XD 02/09 00:04
→ naemoe: 事情搞得太複雜並沒有意義 我覺得有工作經驗就足夠了 02/09 00:26
→ ptt0219: 應該會有人要求是律師要執業三年才能考司法官。 02/09 01:02
→ ptt0219: 律師想考司法官這派一定會如此要求~~ 02/09 01:02
推 bt9527: 主要還是希望多接觸全職的工作 多接觸社會上形形色色的人 02/09 01:34
→ bt9527: 要不然都在學校讀書 視野會有象牙塔的疑慮 將來審判工作 02/09 01:35
→ bt9527: 面對千奇百怪 無其不有的社會現象與人事物 02/09 01:36
→ bt9527: 同理心 判斷力 可能都容易引起對判決的不服 02/09 01:38
→ toy4500809: 還書 不是全家嗎XDD 02/09 07:53
推 weiier: 同意b大所述 02/09 13:54
推 Crazyloveyou: 是嗎 那些22歲考上台大法研律師司法官的不是都覺得 02/09 18:56
→ Crazyloveyou: 自己超有能力的嗎? 會跟你說為什麼需要社會工作經驗 02/09 18:57
推 Crazyloveyou: 家門校門衙門的奶__司法官 就是欠缺社會經驗啦 懂? 02/09 19:00
民主的真諦 讓大家可以經由討論了解真理!!!
至少我認為 看了大家的討論 我想到~~~~~~~
為何一定要工作經驗??? 其實限制三年就好啦
為何不能考到律師 環遊世界 然後看到許多事情
然後想要當司法官 解救眾生呢???????
雖然我覺得小朋友考到司法官未必很好
但我覺得不是那些小朋友的錯
錯的是沒有淘汰機制 如果法官會淘汰沒有社會經驗的
那不用考試資格限制 很多沒有經歷過大風浪的小朋友
自然就會先去社會大學修學分 目前感覺董把因果關係搞顛倒了xd
※ 編輯: Aixtron (223.137.140.143), 02/09/2015 20:50:35
→ a9301040: 法官獨立審判,寫在判決書除了上訴,要如何考評,除非是 02/11 07:54
→ a9301040: 很扯,不然很難淘汰。太過頭變成了干預審判,逃汰跟我 02/11 07:54
→ a9301040: 不和的法官 02/11 07:54
推 blaukatze: 讓公務員可以在有牌的公職律師下實習更不可能 02/11 15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