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yonYong (馬戲團小丑)
看板Examination
標題[課業]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24條之問題
時間Mon Mar 16 22:40:06 2015
想請問護照條例施行細則
第24條
第一項:在國內之接近役齡男子及役男護照效期,以五年為限。
第二項:男子於役齡前出境,在其年滿18歲當年之12月31日以前,
申請換發護照者,效期以三年為限。
ex: 若甲是在2000/3/1出生,
接近役齡是16~18歲 所以依照第一項若甲在2016/3/1申請護照,
護照效期年限就是5年??
看不太懂第二項,甚麼是"男子於役齡前出境" ? 這個地方看不太懂...
能舉例說明嗎??
謝謝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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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larby: 2018/3/2~2018/12/31之間申請護照,效期為三年 03/17 08:57
推 larby: 看到推文.抱歉搞錯 03/17 09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