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constitutionalcourt/p03_01.asp?expno=728 法院沒用第三人效力理論或有違公序良俗處理,頗訝異 -- Sent from my Android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7.19.210.18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26836874.A.6DF.html
lazygirl0931: 推 03/20 15:39
s056911335: 又是一個官腔踢皮球的釋字... 03/20 16:03
ddkkz2003: 沒擔當的老人們... 03/20 16:47
astr: 拜託不要罵錯人,下面可是有五份不同意見書咧 03/20 17:05
ames: 大法官也很為難吧 要怎麼將釋字標的擴張到私人規約?畢竟 03/20 17:06
ames: 祭祀公業條例第四條第一項 形式觀之難謂有違平等原則 03/20 17:07
adgjlsfhk123: 事實的實質平等完全被否定 03/20 17:24
southfox: 拜託先看完協同跟不同意見書再來罵吧!沒看就罵..... 03/20 17:25
ames: 稍微看了一下不同意見書 只有葉百修大法官 將個案規約與系爭 03/20 17:29
ames: 規定相結合 所以違反平等原則 李法官直接稱系爭規定違反 其 03/20 17:30
ames: 他不同意見 不是根本認為非審查標的 就是說系爭規定沒問題 03/20 17:31
ames: 是祭祀條例的其他條文有違反 或者是系爭規定與平等原則無涉 03/20 17:33
ames: 論述好像有點不足 03/20 17:34
ames: 漏字:所以"認為"違反平等原則 03/20 17:41
ames: 我個人認為葉大法官的處理比較適當 不然很難解決釋憲標的不 03/20 17:43
ames: 適格問題 03/20 17:44
clarinaser: 樓下宣政大 03/20 17:51
super10000: 樓上a大好專業 03/20 21:24
diablo81321: 這次意見書還真多 03/20 21:36
diablo81321: 可是我不太懂葉大法官的見解 03/20 23:38
diablo81321: 為何祭祀公業規約產生法律層次的效果? 03/20 23:38
diablo81321: 透過法律承認此規約不就只是個合於法律之契約? 03/20 23:39
diablo81321: 實際上我是覺得李震山大法官講的 一開始法院審理就可 03/20 23:45
diablo81321: 以從基本權第三人效力下手 而非上綱到釋憲標的... 03/20 23:45
diablo81321: 而系爭法條違憲的點在於無法管制既有規約的不平等... 03/20 23:47
kk2025: "透過法律承認規約效力,其性質已非單純合約可比,應具有 03/21 01:46
kk2025: 法律層次之規範效力" 這段頗不認同... 03/21 01:47
kk2025: 立法者做出立法選擇以私人合意為之,司法者得加以審查? 03/21 01:48
kk2025: 第三人效力是切入點,可贊同,但以法律層次比擬...。 03/21 01:49
ames: 法院才能用第三人效力理論阿 大法官如何操作於釋憲 只有葉大 03/21 08:38
ames: 官有提到 至於能不能這樣結合具體個案 的確有值得討論空間 03/21 08:39
ames: 不知道有沒有研究的人來討論一下 03/21 08:40
erotic: "派下員"這什麼鳥名詞... 03/21 09:53
erotic: 中央社白話文:http://goo.gl/70TDlk 簡單明瞭 03/21 10:00
erotic: 『民事,法律所未規定者,依習慣』 不是嗎? 扯一大堆做啥 03/21 10:01
luismars: "派下員"這個詞能說它鳥嗎? 這是專有名詞。 03/21 12:22
luismars: 祭祀公業跟葬儀社那種營利事業不一樣,簡單講就是家廟 03/21 12:32
luismars: 考一般民政的說不定這會變考題喔 03/21 12:34
evilsura: 可以請問祭祀公業規約的性質嗎,為何與契約自由有關? 03/21 13:29
s056911335: 照解釋文的說法,應該就是私法上契約? 03/21 18:22
s056911335: 照陳新民大法官的意見書,大法官應該是吵翻了.所以解 03/21 18:28
s056911335: 釋文才寫得那麼模糊 03/21 18:28
Lectured: Orz 03/22 07:03
louis123321: 法律見解大法官都敢審查了XD標的根本不只限於條文XD 03/22 15:16
evilsura: 學者大法官當然這樣主張,但黨國大法官就… 03/22 20:28
evilsura: 我想這等祭祀公業規約應該是合同行為,但女性沒辦法參與 03/22 20:31
evilsura: 也不可能表達意見的合同行為,要說它有契約自由然後採 03/22 20:31
evilsura: 為本件合憲的理由,我真的不是很懂,契約自由可以這樣 03/22 20:31
evilsura: 用? 03/22 20:31
brella: 能否主張民法72條? 03/22 21:35
sonyano1: 謝謝分享, 已收錄精華區~ 07/24 06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