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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覽卷宗跟政府資訊公開 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 請分開理解! 主體完全、查閱的範圍、法律效果也完全不同 主體 型態 救濟 閱覽卷宗 當事人、利害關係人 程序決定 對程序不服,併實體提起爭訟 資訊公開 國民、本國法人 行政處分 訴願、行政訴訟 ※ 引述《boldt (布洛特)》之銘言: : 標題: [考題] 104退除役行政法概要 Q43 閱覽卷宗權 : 時間: Mon Mar 23 00:22:51 2015 : : wwwc.moex.gov.tw/ExamQuesFiles/Question/102/102050_3541.pdf : 43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程序法規定之拒絕閱覽卷宗事由? : A.涉及個人隱私、職業秘密、營業秘密,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 : B.有關專門知識、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、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,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 : 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 : C.有嚴重妨礙有關社會治安、公共安全或其他公共利益之職務正常進行之虞者 : D.行政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 : : 答案B : http://wwwc.moex.gov.tw/ExamQuesFiles/StandardAnswer/102/102050_ANS3541.pdf : : 政府資訊公開法 : : 第 18 條 : 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: : 三、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,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。但對公 : 益有必要者,得公開或提供之。 : 五、有關專門知識、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、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,其 : 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。 : 六、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 : 。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 : 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 : 政府資訊含有前項各款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者,應僅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。 : : : : 為什麼!!!! : : 我看了半天,這題應該是C或是沒有答案吧!!答案B可以和法條長得一模一樣! : : : -- :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73.158.213 :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27041374.A.A98.html : → Flodder: 資訊公開是政府主動;閱覽卷宗是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申 03/23 00:32 : → Flodder: 請。 03/23 00:32 : 推 allison22: 行程法46條 03/23 00:39 : → boldt: 資訊公開法亦有閱覽卷宗規定啊…補習班老師也常說 03/23 01:00 政府資訊公開法沒有閱覽卷宗規定 法規提到有關於「閱覽」是指看可以公開的資訊,不是閱覽卷 行政程序上的閱覽卷宗還會有機關做成行政行為程序內的文件 如當事人文件、鑑定報告、外機關意見、調查之事實與證據等等(依案件不同內容不同) : → boldt: 資訊公開法施行後,行程法的資訊公開及閱覽卷宗就變雞肋了 03/23 01:01 閱覽卷宗跟政府資訊公開一點都沒有關係,觀念不要弄混了 自己看跟自己有關的卷,跟攻府公開給任何人都可以查閱的資料,一點也不同 : → boldt: 這樣考法條大意太過分了!搞得好像這題向行政機關要考試 03/23 01:03 : → boldt: 資訊,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一樣… 03/23 01:04 如下面說的,題目要看清楚,選擇題就是考觀念、細心、法條熟悉度 沒什麼過分的,大家都會寫,你不會寫而已... 法條看熟、多做題目,對你有幫助... : → yanyu: 題目不是給你說依行程法? 03/23 01:17 : 推 Ludy760421: 題目都沒看懂...當然答不出來啊 03/23 08:55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12.233.19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27082269.A.380.html ※ 編輯: a9301040 (140.112.233.192), 03/25/2015 20:20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