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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意人眼裡只有利潤: 如果說這樣的賠償方案不出我所料,是不是有點潑冷水事後諸葛的感覺!? 生意人追求利潤,理所當然.但是在台灣變成追求利潤不惜商譽,不管良心 乃至犧牲消費者,這似乎變成台灣生意人的共同模式,從塑化劑,毒油 毒麵粉乃至香精麵包,都是這樣思維下的產物.白蘭氏,統一,味全,頂新 都是如此處理,高點-知識達會如此處理,其實一點也不奇怪. 我在之前發文中就說過,DVD加密是保護知識達的利益,要轉換期他加密程式 絕對辦的到,但是成本高,要再買一次加密程式的授權,加上103/104年所有的課程 重新製作光碟,還要寄發,想想要花多少成本!知識達當然不會這麼做! 先來看看知識達的超怪異補償方案: 照理說影響比較大的補償較優,103年的當然有受影響,但相對於104年, 受影響的程度較小,並逕已經收到完整資料和看過一年的時間,可是 知識達的補償完全相反 關於103年購買的 我認為知識達的補償條件,有點出人意料,但是不切實際. 按我的理解似乎要送104年度的課程含所有的書籍,資料.乍聽很慷慨, 但假設他從4月30日開始寄發(4月25日調查終止5天後寄出很快了吧), 你收到滿手的新書新課程,你念還是不念,你看還是不看?會不會打亂 你既定的讀書進度?!(當然還有退費一個選項,容後述.) 關於104年購買的 按我的理解,只有轉成線上然後補1000元禮券,或是退費(容後述). 與103年度比較起來,似乎104年整年度的課程和書籍資料的價值,只值1000元禮券. 這知識達瘋了嗎? 103和104補償差異的背後還是知識達的利益考量 兩個年度補償的差異如此大,其實這是一個經過利益考量的結果. 104年度所有人都會一定都會適用補償方案,但是103年度的會有隱藏的黑數. 第一要扣除103年度已經考上的人. 第二要扣除不再參加考試的人. 第三要扣除已經轉向面授,vod,或是其他補習班的人. 扣除以上這隱藏的黑數,103年的人數是不是會大大減少?! 所以知識達以看起來較優厚的補償爭取103年的人同意,離開爭議團體. 退費沒有公告標準: 當然這又是另一個手法! 首先關於退費,大家會想到的是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33條以下的規定 http://ppt.cc/R~6J 但請注意,完全沒有規定課程進行中因可歸責於補習班之事由,而變更授課 方式的退費標準. 再者,據本人日前就本件電詢台北市教育局,教育局的回答是 知識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名義上市公司而非補習班,所以不是教育局管轄的對象, 因此管理規則能否適用就是個問題. 所以依上述管理規則無法解決退費標準的問題. 其次無論依法律或依常理,大家都可以想到的是,依比例退費. 扣除已收到的書籍資料,dvd碟片,郵寄費用各位你會發現真正課程費用低得嚇人. 就"書"而言每本都有標價知識達一定用標價主張扣除, 但大家都知道絕對不是他的成本價,還有講義根本沒有標價,知識達說多少就是多少, 連爭執的依據都沒有(書還有版權頁的售價,還可以吵一吵是3折還是5折). 上述價格扣掉後再除以日數(假設2年720天)乘以未看天數,才會是你能拿到的退費. 這樣你認為會拿到多少退費?!(請參考知識達同一個負責人高點的退費事件你就明白 相關網址http://ppt.cc/A6XF或是http://ppt.cc/lhzc) 就是因為這個計算方式有太多的地方可以由知識達因人而異的調整(書價,講義費等) ,知識達當然不會公布退費計算方式,實際上的退費,絕對少的可憐,也絕對因人而異! 我們的權益怎麼維護? 各位如果關注過上面任何一件無良廠商的發展都會有一個共同模式,"雷大雨小"! 受害人如此多,損失如此大,影響這麼廣的事件,政府的最為卻是非常非常有限的 情況下,我認為等待消保官或是主管機關的介入,應該都是緩不濟急,無疾而終的 選項(請參我前文,本事件不歸教育局管,台北市政府的局處只會推諉管轄權,消保官 程序時間冗長,也沒有強制力) 首先我認為大家不必意氣用事,冷靜一下在只剩4個月的時間面對考試巨大壓力時 ,怎麼解決是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.你當然可以選擇轉線上,禱告不要常常斷線 當機,趕快看完,考上和補習說再見! 也可以去退費,拿到少得可憐的錢,換別家補習班. 或者不妥協,就是要dvd: 以下有幾點先向各位報告,但涉及法律用語,我盡量讓大家能看得懂, 當然可能會有錯誤,也希望各位依法論法給予指正. 就購買104年的板友: 第一:我們向知識達購買的課程是一個買賣二年期限的觀看權,主給付義務是dvd課程 ,書本和資料只是輔助dvd課程之用. 第二:dvd加密是知識達單方保護他產品的措施,我們並未要求要加密或是指定加密方式. 所以知識達當然可以給我們未加密的dvd,也何於知識達和我們的購買合約. 第三:dvd加密的方式不只有微軟那一種,所以不會構成給付不能,所以不會是自始客觀不能 ,知識達在法律上是可歸責的,既然他可以被歸責,能主張解約(退費)的只有我們, 不是知識達單方面可以宣布退費就退費,更何況,退費還要包括損害賠償, 金額當然要雙方同意,不是案這知識達片面的標準和計算. 第四:因產品因素知識達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屢行他的義務(依照寄發通知單的時間 寄發dvd),依照我的司律課程,最近一次是4月中旬(4月11日至20日)要收到課程dvd. 因為可歸責於知識達導致給付遲延,就有遲延的損害賠償! 因為這是有考試期限的授課dvd,他拖越久我們的損害當然越大,金額當然越高! 第五:我認為就第三和第四項加起來,絕對比知識達片面計算的退費金額要高! 就購買103年的板友: 上述的第一到第三點是大家共通的部分,但是103年的書面資料和dvd應該都已經收到, 所以不會有給付遲延的問題,只剩下授權次數(三次只用了1次還剩2次)和觀看期限的部分. 但是仍然是可歸責於知識達所導致的,知識達仍然是要負損害賠償的. 寫到這裡是初步的分析和個人看法,打字有點累,肚子有點餓,各位繼續看也也會眼花 所以各類具體主張,等晚一點再寫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25.203.128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28802660.A.8BC.html
whitezealman: 有見地! 04/12 09:43
cpt0318: 推!!! 04/12 09:46
wstory: 要考試還要討公道...消保法你有何用? 04/12 09:48
sharon1006: 按教育部所頒訂之<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 04/12 09:53
sharon1006: 不得記載事項>之壹、應記載事項部份之第15點:「乙方 04/12 09:53
sharon1006: (補習班)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甲方得終止契約,並要求 04/12 09:53
sharon1006: 乙方退費:(一)無正當事由,變更原訂課程、科目、時 04/12 09:53
sharon1006: 數、上課地點或更換講師超過三分之一人數者,乙方應 04/12 09:54
sharon1006: 依甲方已繳金額費用加  %(不得低於30%)退還甲方 04/12 09:54
sharon1006: 這條不知可否使用? 04/12 09:54
感謝提供看法,這可以參考但是,依我尚文所述再教育機關的看法,知識達不算補習班, 主體不合,似乎沒法直接援用.但是可以做為爭執時候的一個輔助標準.
jasmineshun2: 推,我們要團結 04/12 09:56
※ 編輯: tohmas (114.25.203.128), 04/12/2015 10:16:09
annyjane: 推! 04/12 10:20
ch1441: 剛高點專線說類似DVD離線收看替代方案是同意至網院上課的 04/12 10:22
ch1441: 意思,還有同意等微軟回應可能也有同意變更履行期,可能會 04/12 10:23
ch1441: 無法主張給付遲延,大家不要被騙傻傻填單了 04/12 10:23
xup6eric8019: 我的天 根本詐欺 04/12 10:25
k602928: 沒錯!! 千萬不要填單... 04/12 10:26
sharon1006: 司律全修DVD和網院價差快一萬了吧。 04/12 10:28
fisherlee: 我想問一下 如果不填單,但他們會不會主張你放棄權利 04/12 10:37
fisherlee: 這樣真的好難抉擇喔~~爛到爆的補習班..... 04/12 10:38
xup6eric8019: 不填單最多就是等同不同意賠償方案,依照契約他們還 04/12 10:39
xup6eric8019: 是有給付的義務,但如果填單了就如同C大所言,可能 04/12 10:39
xup6eric8019: 就會中計了。 04/12 10:39
xup6eric8019: 還是說他們有偷偷在公告哪邊塞個「逾期未填單視同同 04/12 10:41
xup6eric8019: 意轉為線上版」的條款我沒看到?不然就填「其它:要 04/12 10:41
xup6eric8019: 求依照原契約給付DVD版本課程」,對這家真的不能輕 04/12 10:41
xup6eric8019: 忽啊 04/12 10:41
fisherlee: 恩恩~~那就直接填其他-->要求照原契約給付DVD版本課程 04/12 10:49
k602928: 小弟我是直接發存證信函! 我根本不鳥他的表單 04/12 10:51
fisherlee: 如果等不及去點了線上課程先看,會不會影響之後的賠償? 04/12 10:53
fisherlee: 真的有很多課還沒看,有卡在這,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念 04/12 10:53
fisherlee: 書了,請問有好的辦法嗎?還是要繼續等下去ㄋ?? 04/12 10:54
sandiato: 視同同意?民法247條之1第3,4款表示遺憾 04/12 10:56
ch1441: 請於<其他>填「拒絕毫無誠意之補償方案,若未如期履約必究 04/12 10:58
ch1441: 責民刑事責任,且公諸新聞媒體、主官機關及議員立委等民代 04/12 10:58
dh77: K大 可否私下提供存證信函內容參考? 大家一定要團結對抗!!! 04/12 11:00
wkwtb: 應該先找幾個願意帶頭的幫忙整理資料一類, 04/12 11:03
gjovu8: k大請提供存證信函內容供參考,要團結對抗! 04/12 11:12
nightjustin: 可以主張是一回事,舉證關乎求償標的,縱然經民事訴 04/12 11:15
nightjustin: 訟確認有給付遲延甚至給付不能之結果,但能獲多少賠 04/12 11:15
nightjustin: 償與考生實際上受到損害所預期得到賠償之間差距,個 04/12 11:15
nightjustin: 人覺得殊有疑慮。只能說真的要團結,姑息絕對是讓自 04/12 11:15
nightjustin: 己權益睡著,無論是要走消保官還是一般民事訴訟,都 04/12 11:15
nightjustin: 是需要堅持的路,大家加油! 04/12 11:15
ch1441: 請先於<其他>填「拒絕毫無誠意之補償方案,若未如期履約 04/12 11:17
ch1441: 必究責民刑事責任,且公諸新聞媒體、主官機關及議員立委 04/12 11:17
ch1441: 等民代,避免消費者再度上當受騙,敬請正視學員權益如期履 04/12 11:17
ch1441: 約DVD函授課程,以免賠上辛苦建立之商譽、徒受訟累為禱! 04/12 11:17
ch1441: 」。 04/12 11:17
k010r10a27: 應該是說他已經要推105 104那些講義對它來說也已經 04/12 11:27
fisherlee: C大大要不要直接發文,不然推文很容易被埋沒~~ 04/12 11:28
k010r10a27: 沒用了 在加上所有課程反正也要改線上了 連燒錄函授 04/12 11:28
k010r10a27: 的時間和花費都省了 04/12 11:29
rushowl: 請問:當初報名是在高上的櫃檯,拿到的是高上收據, 04/12 11:42
rushowl: 同時收到知識達的數位課程登記報名表,這樣求償對象仍是 04/12 11:42
rushowl: 知識達? 04/12 11:43
hokkaidolin: 約的對象是知識達 04/12 11:43
nightjustin: 知識達 04/12 11:43
wstory: 消保法第51條不知道能不能適用(前幾篇有留言提問過,沒人 04/12 11:49
wstory: 解答) 04/12 11:49
wstory: 如能適用...法條中的企業經營者之"故意"所致之損害很好佐 04/12 11:49
wstory: 證, 04/12 11:49
wstory: 因為有板友某篇文章就有提出微軟早在去年就已告知,所以不 04/12 11:49
wstory: 可能不知情 04/12 11:49
wstory: 我們受的損害...要如何定義 04/12 11:49
wstory: 如果能把損失定義出來,應該就有解,比方說沒DVD就沒法上 04/12 11:49
wstory: 課, 04/12 11:49
wstory: 這樣DVD就是這份買賣契約最大的價值,不能用DVD看,損失即 04/12 11:49
wstory: 幾乎可以等同購買的價值, 04/12 11:49
wstory: 這樣解釋不知道是否可行? 04/12 11:49
wstory: (給打算退費的:打團體訴訟要求賠償金3倍的選項) 04/12 11:49
kikibeeee: 真有這麼好打嗎?很怕最後就只剩下幾個人在團結,其他 04/12 12:00
kikibeeee: 的人就去讀書,就像前幾天大家都在爭取權益,可是換到1 04/12 12:00
kikibeeee: 03年送104年,104年延長+二選一,感覺幫自己爭取到超 04/12 12:00
kikibeeee: 爛的東西,反而有些沒幫忙爭取的還可以順勢拿到 04/12 12:00
emstarbucks: 爭取的不是只有104 你以為103的都授權完了 ???? 04/12 12:08
hokkaidolin: 對考生來講 順利上完課程考試是最重要的 知識達吃定 04/12 12:18
hokkaidolin: 這點 吃定考生不願意花太多時間去究責 04/12 12:18
argic: 爛死了!誰要啊?怎麼不幫我裝4G比較快?1000元?裝網路都不夠! 04/12 12:29
stillnext: DVD離線收看替代方案=網院?這太過分了吧根本刻意誤導 04/12 13:16
stillnext: 本來想填這個的 另外1千購課金對不買書者來說根本無用 04/12 13:16
stillnext: 買函授就有課本了幹嘛還要買知識達其他書? 不如把這1千 04/12 13:17
stillnext: 拿來當重製新加密DVD或無授權DVD的成本 04/12 13:17
stillnext: 分明就是完全不考慮重製DVD這個選項 技術上又不困難 04/12 13:18
stillnext: 真的很可惡 04/12 13:18
whitezealman: 同意樓上 04/12 13:19
jontaxx: 推認真 04/12 13:34
clementine: 是否可至下列網址填寫申訴或檢舉,讓相關消保團體儘速 04/12 13:49
clementine: 介入處理? http://www.consumers.org.tw/unit330.aspx 04/12 13:49
趴兔寫完了,請各位參考,現在重點不再於向誰提出,重點是你要提出什麼要求,依據是什麼 所以請先看完趴兔. ※ 編輯: tohmas (114.25.203.128), 04/12/2015 14:26:12
clementine: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請之申訴範例 簡要的即可 04/12 14:42
clementine: 寫太多還會被要求刪除@@ 04/12 14:42
clementine: http://appeal.cpc.ey.gov.tw/WWW/example.htm 04/12 14:42
stillnext: TKB早在3月11就已公告DRM系統的問題,並承諾免費協助 04/12 16:24
stillnext: 並承諾免費協助做系統轉換,比對知X達毫無誠意! 04/12 16:24
stillnext: TKB公告 http://goo.gl/K2xOtK 04/12 16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