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eolus86: 乙如果善意無過失,可主張770、772。 04/22 03:01
推 dog07221992: 釋字164號是講已登記不動產吧 B屋是未登記 04/22 09:19
※ yaevna:轉錄至看板 LAW 04/22 11:29
推 ptt0219: A地:司法院釋字第107號解釋。 04/22 13:07
→ ptt0219: B地:司法院院字第1833號解釋採肯定說,司法院釋字第164 04/22 13:09
→ ptt0219: 號解釋之鄭玉波及洪遜欽大法官之不同意見書採否定說。 04/22 13:09
→ ptt0219: 即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,有民法第125條 04/22 13:10
→ ptt0219: 消滅時效之適用。 無(更正) 04/22 13:11
→ ptt0219: 即未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,是否有民法第 04/22 13:11
→ ptt0219: 125條消滅時效之適用,則有兩說。 04/22 13:12
推 a0189218: 此題沒說惡意抑或善意,寫題時就善意惡意分別論述,善 04/22 22:51
→ a0189218: 意主張770,惡意則無770適用。但770只是一種「請求」 04/22 22:51
→ a0189218: 登記之權利 04/22 22:51
→ ptt0219: 樓上,你完全誤解題目要考的是什麼? 04/22 23:14
→ ptt0219: 消滅時效規定在總則編,取得時效規定在物權編,這是不同 04/22 23:15
→ ptt0219: 的法律概念。 04/22 23:15
→ ptt0219: 如果乙已經時效取得所有權的話,甲根本就沒有所有物返還 04/22 23:17
→ ptt0219: 請求權。 04/22 23:17
推 vamyhun: 客服是跟我說5/10退費入帳,感覺跟領薪水一樣 04/23 16:10
→ dog07221992: 樓上你推錯了XDDDDD 04/23 16:32
→ shoukai: 原PO,我先釐清一下,請問一下,B屋是建在A地上嗎? 04/24 14:53
→ shoukai: 假如B屋是建在A地上,那麼會形成甲對乙雖可A地行使民法 04/24 14:55
→ shoukai: 767條第1項前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,且因釋字107號解釋, 04/24 14:56
→ shoukai: 已登記不動產民法767第1項前段返還請求權不適用消滅時效 04/24 14:57
→ shoukai: 因此乙不得拒絕返還A地。而B屋部份因未登記,其民法767 04/24 14:59
→ shoukai: 第1項前段的返還請求權仍適用民法第125年之15年消滅時效 04/24 15:00
→ shoukai: 是甲向乙主張返還B屋時,乙似可主張時效抗辯,拒絕返還; 04/24 15:02
→ shoukai: 惟B屋需占用A地為基地,則乙可否主張其對B屋的時效利益 04/24 15:04
→ shoukai: 且因B屋須以A地為基地而繼續占有A地? 04/24 15:05
→ shoukai: 這部分,實務見解認為乙就B屋的時效利益不及於A地,所以 04/24 15:06
→ shoukai: 甲向乙主張返還A地時,不得以B屋需占用A地為由而拒絕返還 04/24 15:14
→ shoukai: 在這此情形下,實際的結果就是,乙需返還A地及B屋給甲。 04/24 15:16
→ shoukai: 我剛提到的那個實務見解是最高法院83年第7次民庭決議 04/24 15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