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ppingin: 逼 04/29 12:04
→ qwerty1111: 公訴主觀可以分 266條 04/29 12:54
刑事訴訟法266條規定:「起訴之效力,不及於檢察官所指被告以外之人。」
刑事訴訟法第267 條,檢察官對犯罪事實一部起訴,效力及於全部。
→ qwerty1111: 偵查階段沒進法院沒有可以不可以分的問題 04/29 12:54
→ qwerty1111: 我覺得D E 不行選應該是因為跟單一案件沒關係吧…, 04/29 12:56
→ qwerty1111: 個人淺見 04/29 12:56
推 qwerty1111: 我意思是,縱使不是單一案件,也有重複起訴禁止和一 04/29 12:58
→ qwerty1111: 事不再理 04/29 12:58
推 damonwhk: 案件單一性指被告和犯罪事實都是單一,主觀不可分,涉 04/29 13:02
→ damonwhk: 及多數被告,二重起訴有兩個訴,一事不再理也有兩個訴。 04/29 13:02
→ damonwhk: 兩者都是同一性問題,都不是單一性問題,似乎沒有偵查 04/29 13:02
→ damonwhk: 不可分這名詞 04/29 13:02
D、E我大概了解了 是同一性不是單一性的問題
C 是因為沒有偵查不可分這種東西所以不能選
但是B還是不太了解@@"
推 ZEALOTGO: DE好像是一樣的概念? 04/29 13:12
好像是的 DE應該是和同一性有關而不是和單一性有關...
推 ZEALOTGO: B是刑訴266 起訴之效力,不及於檢察官所指被告以外之人 04/29 13:17
推 ZEALOTGO: AB共同傷害C C提告訴 檢察官只起訴A 法院就只能審判A 04/29 13:29
那沒有犯罪事實單一性嘛@@? 267條 ?
推 ZEALOTGO: 選項沒有267.. 04/29 13:37
簡單來說就是沒有公訴主觀不可分??
只有客觀不可分 所以B是錯的 這樣嗎?
推 ZEALOTGO: 對 只是你沒理解這樣記很容易搞混 04/29 13:47
那要怎樣才能理解 QAQ
單一同一我腦袋根本一片混亂阿.............
不是說5等只要看法條就好了嗎 ((跪
推 ZEALOTGO: 兩者實際上是一樣 只是討論的角度不同 04/29 14:00
→ ZEALOTGO: 同一性多用在可否變更起訴法條 04/29 14:01
推 glaciereyes: DE要用同一性來解 04/29 14:12
→ qwerty1111: 公自訴主觀都是可以分,就是266和343準用266(#569參照 04/29 14:39
→ qwerty1111: 公訴主觀可以分,條文就是266... 04/29 14:50
→ qwerty1111: 公訴客觀不可分,條文就是267 04/29 14:50
推 Rothschild: 林鈺雄與楊雲驊老師認為不需區分單一性同一性 兩者相 04/29 16:36
→ Rothschild: 同 04/29 16:36
推 anomie111: DE也可能有單一性的問題啊,一案件一部已起訴 04/29 18:13
→ anomie111: 他部也受起訴效力所及,再起訴他部也會有重複起訴的問 04/29 18:13
..........所以DE到底是.............
※ 編輯: mentine (124.9.195.79), 04/30/2015 08:09:14
推 louis123321: 除了嘴砲申論 嘴砲學者的見解一點也不重要XDDD 04/30 13:55
→ louis123321: 除了民事訴訟法 基本上選擇題就是實務見解為主 04/30 13:56
推 s82911tu: 同一是案件比較問題 05/02 22:28
→ s82911tu: 單一是案件個數問題(如上訴、審判範圍) 05/02 22:28
→ s82911tu: 給你參考一下 這是我們老師說的(苗地院法官 05/02 22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