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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問題] 應考資格、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,以有正確作法、答案者為主 (不包括書裡的疑問)。若問題如人生規劃、讀書計畫等,無一 定作法、答案者,請用閒聊選項。 上次考試的行政法申論題中某題附有法條 請問該如何寫這種格式呢? 條文需要再引用一次嗎?(因為涵攝) 多謝了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0.250.134.17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30720766.A.394.html
realnofish: 題目都附了的話,不一定要完全再抄一遍,但至少提到一 05/04 14:46
realnofish: 下比較好吧? 05/04 14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