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test1983 (小情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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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[課業] 請問無行為能力人所為的準法律行為…?
時間Wed May 6 16:05:52 2015
無行為能力人所為之宥恕?
請問受監護宣告之人於精神回復時所為之宥恕是否有效呢?
例如對於民法第1145條第一項2-4款為宥恕。
我的想法是準法律行為效力發生係基於法律規定,無涉行為人的表示行為所以跟行為能力無關,所以應該可為有效。
請問是這樣嗎?_?除了宥恕外的觀念、意思通知是否均如此呢?
謝謝
By國考新手之民法初學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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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ptt0219: 好問題~~ 05/06 16:48
推 ssarc: 無效吧? 05/06 18:43
→ orangapple: 那五歲小孩占領無主物又何解? 05/06 22:10
推 ThisIsNotKFC: 個人覺得可類推適用§75,所以無效 05/06 23:44
→ mentine: 無效 05/07 08:00
→ mentine: 五歲小孩占領無主物 因為他是 事實行為 非法律行為 05/07 08:00
→ test1983: 謝謝^_^ 05/20 01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