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than09138: 都停工了如何用停止執行 要停止什麼 應該是用假處分 05/20 22:58
→ yitetsai: 不是要撤銷這個停止執行的行政處分嗎? 05/20 23:00
→ yitetsai: 停止這個停工行政處分的執行 05/20 23:08
推 than09138: 不是喔 停止執行是停止這個行政處分的動作 而不是效力 05/20 23:10
→ than09138: 舉了例子來說 假如今天是台北市政府是"拆大巨蛋"的行政 05/20 23:11
→ than09138: 行政處分 05/20 23:11
→ than09138: 就可以用 停止執行 去停止拆大巨蛋的執行行為 05/20 23:12
→ than09138: 但是 拆除大巨蛋的行政處分仍是存在 05/20 23:13
→ than09138: 換回原來這個例子 如果用停止執行 只能停止行動 05/20 23:13
→ than09138: 不能停止行政處分的效力 但它的效力就是停工 05/20 23:14
→ than09138: 根本沒有任何執行的動作 用停止執行就沒有救濟的功能 05/20 23:14
→ than09138: 我盡量把意思打出來了 不過還是有請其他高手解釋 05/20 23:15
→ yitetsai: 所以之後遠雄要打的是課予義務訴訟? 05/20 23:16
→ yitetsai: 因為課堂上老師是教停止執行要搭配撤銷和確認訴訟,假處 05/20 23:20
→ yitetsai: 分是搭配課予義務訴訟 05/20 23:20
→ yitetsai: 但遠雄的最終目的不是要撤銷這個行政處分來復工?而不是 05/20 23:30
→ yitetsai: 要向北市府要一個作為或案件申請? 05/20 23:30
→ basebo11: 訴願外加假處分呀.... 05/20 23:44
推 Jeffery71: 若是因為可能危及古蹟,依文化資產保存法30、97I四、 05/21 00:05
→ Jeffery71: 97II勒令停工,暫時權利保護之方式,應採聲請停止執行。 05/21 00:06
→ Jeffery71: 附帶一提,看實例要先去找行政法規,才能據以分析判斷。 05/21 00:07
→ heero0333: 勒令停工 建築法第58條 另勒令停工與停止營業皆為行政 05/21 00:11
→ heero0333: 罰法第二條 其他種類行政罰 皆可以執行才對 05/21 00:12
→ heero0333: 例:社會秩序維護法32停止營業逾三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 05/21 00:14
推 blackmaple: 我也有同樣疑問,不是應該要停止執行+撤銷嗎? 05/21 07:53
推 w1245h: 同樓上加一 05/21 08:22
推 hopefuture: 疑問加1 05/21 08:31
推 h791033: 我第一個想到也是停止執行… 05/21 08:59
→ yitetsai: 原來也有很多人跟我一樣覺得用假處分怪怪的? 05/21 09:44
推 yoyotv0108: 我也以為應該提撤銷訴願+停止執行@"@ 05/21 12:04
推 ci3964: XDD我一看到新聞也是想停止執行 居然大家都有一樣疑問 05/21 14:06
推 hee820137: 停止執行應該有停止效力吧?~@@ 像是學生受停學處分~也 05/21 19:05
→ hee820137: 是提出停止執行~不就是讓學生保有學生身分?不會因喪失 05/21 19:05
→ hee820137: 學生身分而被徵召服兵役~ 05/21 19:05
推 ai5945: 應該用停止執行 05/21 20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