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間接正犯事利用資訊之優勢,並已"積極"之行為使其發生, 並有避開法律之究責意圖~~ 可是詐欺罪93年台上字5678號說,消極不做為之行為亦構成消極之詐欺~~ 假設某甲和乙發生擦撞,甲騙乙,我受傷了~~ 丙看不下去跑去和乙要錢,乙也沒有付錢,丙全不知情,某甲全程只是冷眼旁觀 只是消極不做為,是否該當詐欺罪未遂間接正犯?? -- 淡淡的天氣是最舒適的... 淡淡的陽光是最和煦的... 淡淡的顏色是最清爽的... 淡淡的愛情不太甜,剛好... 淡淡的生活下去,就好.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5.175.2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32361315.A.C7B.html ※ 編輯: fascinatjok (114.35.175.21), 05/23/2015 14:14:59 ※ 編輯: fascinatjok (114.35.175.21), 05/23/2015 14:17:40
count52: 你有寫甲的主觀意圖嗎? 間接正犯是一種意思支配 05/23 15:20
count52: 甲沒有利用他人為工具的故意 單純不作為不成立犯罪 05/23 15:21
fascinatjok: 主觀意圖是用客觀行為去判定,只是單純不做為,應不 05/23 16:16
fascinatjok: 致該當吧 05/23 16:16
deviLINside: 視甲有無保證人地位而論吧。。 05/23 18:23
respone: 間接正犯和教唆犯都僅限於以積極作為方式達成。 05/23 18:46
evilviolent: 你第一行都說要「積極」了,所以答案當然是不構成 05/23 19:34
fascinatjok: 可是在詐欺中消極不告知也算,感覺有牴觸>< 05/23 20:29
evilviolent: 沒有牴觸呀 詐欺中不作為犯也構成,指的是一般情況 05/23 22:15
evilviolent: 你既然要討論系爭狀況,除了詐欺的要件外,不是也要 05/23 22:15
evilviolent: 吻和間接正犯要件?而間接正犯依實務就是不能以不作 05/23 22:16
evilviolent: 為犯達成;簡言之,沒人說詐欺犯不能以不作為犯達成 05/23 22:17
evilviolent: 但如果你還要考慮間接正犯,當然就是不行,這跟詐欺 05/23 22:18
evilviolent: 能不能以不作為犯達成基本上沒有關係的 05/23 22:18
fascinatjok: 受教了,感恩 05/23 22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