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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某師講義: 173I在德派見解是行為犯,抽象危險犯 日派見解同樣認為是抽象危險犯,但認為是結果犯 (怪!抽象危險犯應該是行為犯之概念,怎會同時是結果犯?有一說:一切犯罪莫非結果 犯 ) 故有採重要部分開始燃燒說為構成要件結果之「燒燬」 至於實務,76年台上字第8230號判決: 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,其所謂燒燬,係指火力燃燒,喪失物之效用而言,必須 其物喪失主要效用,始得謂放 火既遂。 故或可謂實務採效能喪失說 應該解釋為結果要素或行為程度? 感謝回應! -- Sent from my Android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2.70.1.0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33145887.A.7ED.html
blueccc: 燒燬的判斷: 獨立燃燒說、效能喪失說(全部燒燬)06/01 18:37
blueccc: 重要部分開始燃燒說、重要部分效能喪失說(實務傾向)06/01 18:38
blueccc: 參考李允呈老師,刑法解題趣-分則篇06/01 18:39
謝謝,可是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QQ
ching0509: 放火罪的燒燬是判斷行為的要素,行為要達到燒毀的程度06/02 09:33
ching0509: ,才是放火行為06/02 09:33
謝謝,你說的沒錯,所以才會有兩說 甲:燒燬為TB結果(結果要素) 乙:燒燬為行為程度(適格犯) 但我想知道的是實務對本罪的立場是結果犯否QQ ※ 編輯: sandiato (42.70.225.219), 06/02/2015 16:21:13
blueccc: 題目很少會把問題出在"燒燬",只好當作不會出(逃~ 06/02 18:28
Afun2009: 一切犯罪莫非結果犯?這是日派的見解嗎? 06/03 13:32
Afun2009: 實務是獨立燃燒說。 06/03 13:34
sandiato: 咦!易老師跟上面b大推的李老師都說是效能喪失說欸? 06/03 15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