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spirell: 即時強制是ㄧ個行政處分後的事實行為,要先打撤銷行政處 07/01 12:01
→ aspirell: 分 07/01 12:01
→ heero0333: 1.行政執行法41 2.行政程序法120 07/01 12:02
→ DaiLove: 1F是指提撤銷訴願,再提一般給付之訴嗎? 07/01 12:07
→ aspirell: 對不起我把即時強制搞錯了,我的答案是錯的 07/01 12:18
→ heero0333: 2.應該出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 寫補償決定會造成混亂 07/01 12:23
推 dickrandy: 痾.... 第一題答案為啥是A阿?即時強制是行政處分嘛? 07/01 13:21
→ dickrandy: 不然怎麼可以訴願? 07/01 13:21
推 jeffery20223: 即時強制不是行政處分 不過他是問後面的補償 07/01 13:26
推 goldenaina: 法條真的要熟.... 07/01 13:53
推 nokia2009: 選擇最好的答案應該是訴願,首先不可能不能救濟,抗告 07/01 13:55
→ nokia2009: 是對法院裁定,行政機關不適用,聲明異議是強制執行當 07/01 13:55
→ nokia2009: 場使用。 07/01 13:55
推 nokia2009: 損失補償決定性質是行政處份,所以可以訴願,對決定內 07/01 13:59
→ nokia2009: 的金額不服,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訴訟。二者皆可 07/01 13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