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diablo81321: 為什麼不是用不完全給付而是用侵權呢.. 07/01 22:39
推 diablo81321: 你應該是看到民法28條的董事侵權責任所以才從184想? 07/01 22:54
推 forbit1989: 題目問向董事請求吧~契約關係只成立在公司跟丙之間 07/01 23:01
推 mrfreud: 丙的損害是債權 契約上損害 一般不太承認可以用184求償 07/01 23:05
推 diablo81321: 91年之後實務見解變成董事不用為公司負契約責任了 07/01 23:45
推 ppingin: 1.無契約責任,乙非契約相對人。2.無侵權責任,因未移轉 07/02 01:21
→ ppingin: 所有權前已有瑕疵。3.本題丙無任何請求權基礎向乙求償。 07/02 01:21
推 ppingin: 抱歉,有民法28 07/02 01:23
→ ppingin: 不過立於我2.的說法,民28也怪怪 07/02 01:25
推 diablo81321: 多數見解認為契約債務不履行不能類推適用民28 07/02 08:32
→ Tarooo: 謝謝樓上各位 當初是想到民法28跟184條 但覺得似乎不符合 07/02 22:07
→ Tarooo: 要件 07/02 22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