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jaysuzuki: 告訴乃論需要「告訴」這個訴訟要件,1.因為乙沒告訴, 07/31 18:04
→ jaysuzuki: 所以根本欠缺訴訟要件,不能審。 2.的部分,一旦乙提出 07/31 18:05
→ jaysuzuki: 告訴,等於訴訟要件具全,而本案本來就為單一案件,法 07/31 18:06
→ jaysuzuki: 院可以直接審理,不需要追加起訴 07/31 18:06
推 boylarry: 1因為無「有罪有罪不可分」欠缺告訴部分到時還是要下不 07/31 18:09
→ boylarry: 受理判決,所以乾脆回推起訴效力不及。學說則認為起訴 07/31 18:09
→ boylarry: 不可分是決定審判範圍,告訴是決定可不可以為實體判決, 07/31 18:09
→ boylarry: 所以起訴效力及於過失傷害,只是欠缺告訴要為不受理判決 07/31 18:09
推 jaysuzuki: 更正用語,不能說本來就是單一案件,而是乙告訴後,訴 07/31 18:10
→ jaysuzuki: 訴要件具備,案件具有單一性 07/31 18:10
推 boylarry: 2就是標準單一性案例,及於過失傷害,如果1採學說理論會 07/31 18:11
→ boylarry: 比較一貫,歡迎討論 07/31 18:11
→ louis123321: 引出72台上5811 分數就拿到了... 07/31 18:14
→ louis123321: 除非嘴砲學者帶有很強的主觀性改這題... 07/31 18:14
→ kinwing: 太感謝j大和b大的解說,終於明白了QQ...... 07/31 21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