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thunpuenchu: 所有的法律人都能多點好像你一樣的權利救濟意識,司 08/02 00:23
→ thunpuenchu: 法就有救 08/02 00:23
推 plsletme38: (抱一個) ^^ 08/02 00:25
推 luxm: 爆料給記者?? 08/02 00:26
推 jack621111: 建議找記者,公務員只想膚衍你 08/02 00:45
→ jack621111: 他們根本懶得看完信 08/02 00:45
→ jack621111: 敷衍 08/02 00:46
推 jack621111: 我覺得積極爭取值得鼓勵 08/02 00:48
→ longreen: 其實我不是受害人T.T 我只是路見不平想要踩平而已... 08/02 01:32
推 Naimamo: 我真的覺得法界很缺你這樣的人,大家都只在網路上分享轉 08/02 02:23
→ Naimamo: 貼學運的說詞,結果當真正有問題的時候,願意出來幫忙的 08/02 02:23
→ Naimamo: 沒多少人,簡單來講,用說的比用做的更多;這次情況一樣 08/02 02:23
→ Naimamo: ,真不知什麼時候換法律系學生能夠像高中生一樣勇敢 08/02 02:23
推 anomie111: 推N大,不知什麼時候換法律系學生能夠像高中生一樣勇敢 08/02 02:27
→ anomie111: 有時,那些權勢份子們,就是吃定了沒人敢怎樣,或者是 08/02 02:28
→ anomie111: 認定了如同蟻民的考生,頂多只敢嘴上嚷嚷,下次考試還 08/02 02:29
→ anomie111: 不是埋頭繼續賣命。 08/02 02:30
→ anomie111: 但很多時候,這些官爺們,只是沒有遇到敢跳出來大聲 08/02 02:31
→ anomie111: 堅持的人。原PO真的很令人佩服! 08/02 02:32
推 culminate: 推!堅持到底本來就值得給推 08/02 08:46
推 kaka00: 推你的精神與行動力 08/02 09:17
→ kaky: 跟高中生一樣勇敢是說去佔領考試院叫考委出來面對嗎 ker ker 08/02 09:44
→ Aixtron: 典試委員會才是主角 一直找配角 管轄白學了 先問問 08/02 11:05
→ Aixtron: 自己行政法中管轄如何說的 再看看收到的函 多想想 08/02 11:06
→ Aixtron: 會少走很多路 法律是用的不是背的 08/02 11:06
噓 wam1029: 不爽不要考啊 考試是權利不是義務 08/02 12:19
噓 wam1029: 這年頭有唸書的被說成不當得利 沒唸書得反而大聲說被迫害 08/02 12:23
噓 wam1029: 科科 真想知道閣下的公法老師是哪位? 教出這麼優良的學生 08/02 12:26
推 NTUfucker: 樓上腦子還好嗎? 08/02 13:19
→ NTUfucker: 你會這樣一定跟你老師沒關XD 這教不出來啊 哈哈 08/02 13:20
→ Naimamo: 上面噓的那個是不是奴性太重啊!基本的是非對錯都分不清 08/02 13:45
→ Naimamo: 楚還指責別人公法學不好,可笑 08/02 13:45
推 lydia1026ni: 跪求w大公法老師哪位 08/02 13:47
→ Naimamo: 再告訴你一句話,「這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, 08/02 13:51
→ Naimamo: 而是冷眼旁觀、選擇保持緘默的人」會對此不爽的人說不定 08/02 13:51
→ Naimamo: 念的書都比你多,懂? 08/02 13:51
噓 wam1029: xd 鍵盤革命又出來了 有種當面對邱聯恭許士宦沈冠伶說嘛 08/02 14:03
噓 wam1029: 人家楊智傑有guts不屑考 出書幹醮 反觀現在的考生 08/02 14:08
→ wam1029: 邊考邊靠夭 XDXDXD 08/02 14:09
推 thunpuenchu: 當面說就當面說啊,是怕受到學院派荼毒的人不敢而已 08/02 14:21
→ thunpuenchu: ,學法律都忘了權利救濟的本質,將來任職也是國家不 08/02 14:21
→ thunpuenchu: 幸而已! 08/02 14:21
推 culminate: 天啊!我看到什麼了? 08/02 14:31
推 culminate: 怎會有人連最基本的是非對錯都分不清楚 08/02 14:34
推 culminate: 爆媒體吧我蠻贊成的 08/02 14:37
推 Naimamo: 笑話,邱派有本事影響立法,最後變成考試不讀邱派的不行 08/02 14:52
→ Naimamo: ;之前就說過了,有本事請某派去影響立法,不是拿暗器來 08/02 14:52
→ Naimamo: 考學生,用小手段這樣弄學生比較光榮?簡單來說,想讓自 08/02 14:52
→ Naimamo: 己成就高一點不是先用自己的能力威嚇比自己後輩的人,要 08/02 14:52
→ Naimamo: 強要人家接受,請直接跟邱派槓 08/02 14:52
推 louis123321: 不是只有立法啊…法條沒有的東西邱派也是要你寫他 08/02 14:57
→ louis123321: 的啊…為何ㄧ直說立法…我問號超久的 08/02 14:58
→ louis123321: 然後影響立法與壟斷國考本來常常可以相輔相成啊 08/02 15:00
→ louis123321: 邱派也不是ㄧ回國就影響立法啊,都從壟斷學派開始 08/02 15:00
→ louis123321: 我居然還浪費時間在這xd反正那題也才五分 我也不會 08/02 15:01
→ louis123321: 但就送他了 08/02 15:02
→ Naimamo: 家事法整部不都邱派思想? 08/02 15:10
推 louis123321: 啊你只考家事喔…強執呢?判決效力呢? 08/02 15:19
→ louis123321: 還是你上法庭打民事訴訟都跟法官說:本件程序應 08/02 15:20
→ louis123321: 尊重當事人意思 全盤適用家事事件法? 08/02 15:20
推 tony0501: 謝謝原PO 08/02 15:24
→ longreen: 哈不要說謝啦拜託 08/02 21:45
推 p1236349: 可惜我沒有考這次的法制,不然等收到成績那一刻,我會去 08/02 22:20
→ p1236349: 打行政爭訟 08/02 22:20
→ p1236349: 原po加油!! 08/02 22:20
推 Osisa: 支持你,法律是拿來用的。行政爭訟有個大爭點在於如何定性 08/03 10:00
→ Osisa: ,這正好讓你練習行政行為的定性描述,期待你能就此更認識 08/03 10:03
→ Osisa: 管轄跟行政爭訟的對象、聲明 08/03 10:04
推 dog07221992: 用正當管道去權利救濟,非常肯定原po的作為 08/03 10:26
→ dog07221992: 至於學運空有勇氣,而恣意妄為,說真的無法苟同 08/03 10:27
→ Naimamo: 樓上,那恣意妄為的政府你要評斷一下嗎?把律師市場搞成 08/03 11:03
→ Naimamo: 這樣是深思熟慮的成果囉? 08/03 11:03
→ Naimamo: 又在亂講了,家事法只是舉例,放什麼全程序用家事法的大 08/03 11:07
→ Naimamo: 絕== 08/03 11:07
→ kaky: 所以其實就是回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比較實在 XD 08/03 11:37
推 louis123321: 誰用大絕啊…是你自己用家事想cover其他民訴的問題… 08/03 12:43
→ louis123321: ㄧ直說他們學說已經立法了,阿就ㄧ堆不是以他們學說 08/03 12:44
→ louis123321: 立法的法條 還不是得照他們的寫… 08/03 12:44
→ Naimamo: 當事人合意可以改變專屬管轄這不是邱派的東西嗎?邱派本 08/03 16:13
→ Naimamo: 來就是所有對當事人有利的通通允許,民訴闡明權也是如此 08/03 16:13
→ Naimamo: 擴張,我知道你是姜的學生,但你無法否認不論學校、補習 08/03 16:13
→ Naimamo: 班教民訴通通都要教到邱派的東西,原因是什麼?難道真的 08/03 16:13
→ Naimamo: 只是單純為了出考題刁難學生嗎?不是吧,學校也不會因為 08/03 16:13
→ Naimamo: 國考比較愛考什麼而教什麼,那原因就是他們挑戰的都是其 08/03 16:13
→ Naimamo: 他民訴立法、實務人士,拜託如果要有一席之地,叫你的老 08/03 16:13
→ Naimamo: 師這樣做好嗎? 08/03 16:13
→ Naimamo: 已經立法不代表要一字不漏找他們學說文章顯現,只要幾乎 08/03 16:18
→ Naimamo: 可以認定有他們精神存在或走向本來就是具有影響力,所以 08/03 16:18
→ Naimamo: 闡明權的擴張跟第三人撤銷訴訟都不算邱派的就對了,都是 08/03 16:18
→ Naimamo: 其他實務或立法不知什麼時候開通的 08/03 16:18
推 louis123321: 我民訴老師是最高法院的庭長…不是姜…我只去旁聽過 08/03 16:44
推 louis123321: 除了法條、判例有的,以及多數庭ㄧ致見解, 08/03 16:47
→ louis123321: 他還真的不太會去教邱派的東西 08/03 16:47
推 louis123321: 我強執老師也是高院的法官,他們書都看吳明軒庭長 08/03 16:51
→ louis123321: 的書,那種擴張來擴張去的學說,他們都無法操作 08/03 16:52
推 louis123321: 然後ㄧ大堆的學說 真的就是怕被她們考試砍死而教 08/03 16:53
→ louis123321: 以訴訟標的理論為例,我去開庭的經驗雖不常,還真 08/03 16:54
→ louis123321: 沒印象有人敢不先寫好請求權條文項次的 08/03 16:55
→ louis123321: 不過這吵半天還真不關我的事 反正我那題也不會 08/03 16:57
→ louis123321: 結果如何也沒差多少… 08/03 16:58
推 Solony: push 08/03 21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