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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乙、丙三人共有一塊A地,因某公所欲拓寬道路, 途經A地,三人便把A地之地上權以50萬元賣與公所, 公所就A地僅使用 1/3。 今丙因欠稅被法院強制執行將其A地所有權併付拍賣,且由丁得標, 試問丁就其A地有何權利? 實際上遇到的...有稍微改編一下,買到A到好像就沒甚麼用了吼? 完全不了解中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4.9.201.4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39216077.A.224.html
baptism: 丁拿到丙的所有權的3分之1和甲乙成共有,而且上面有地上權 08/10 23:11
baptism: 丁可以拿去賣阿 08/10 23:11
可是甲乙丙不是已經把地上權賣給區公所了? 還有用?
baptism: 可以設定抵押阿,可以請求分割阿 08/10 23:25
Judicial5566: 丙欠稅法院怎麼會判賣應有部分??是被強制執行吧? 08/10 23:27
對是被強制執行我打錯了>"< 抱歉
baptism: 可以租給別人阿 08/10 23:45
租所有權?!
m3bk: 整塊a地被併拍? 08/11 12:48
m3bk: 不就變成乙丙丁共有A地嗎?還是我誤會了 08/11 13:12
m3bk: 說錯,甲乙丁 08/11 13:13
丁買了之後就變成甲乙丁有所有權
boylarry: 丙當初是拿應有部分設抵押權嗎? 08/11 22:30
哪來的抵押權?!@@? ※ 編輯: mentine (124.9.196.111), 08/12/2015 14:00:44
m3bk: 這樣丁的權利就如同原本的丙阿 08/12 16:19
mentine: 所以有甚麼權利呢?除了能拿去抵押和擁有所有權外? 08/12 22:18
newagecc: 不動產役權? 08/13 18:12
hedy0701: 地上權賣給公所??地上權可以賣?還是?? 08/14 22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