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今年跑去當三等書記官的砲灰 本人還蠻熱愛法院組織法這一科目 唯一寫的最有心得的應該就是法組了 考完後還跟考四等法警的同學討論 老實說我覺得今年四等的法組難度比三等還要難~"~ 分別敘述如下: 一、三等考試法組題目: 1.考檢察官的職權,解釋什麼叫做實行公訴、擔當自訴 這題為了要衝篇幅,先把檢察官是出自於檢察機關,法院組織法(下同)第58、61 寫出來,再寫第60條規定,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3條、裡面每一個職權都有寫一 點,當然重點放在考題所說的那兩個職權....老實說我覺得這題根本在考刑訴= = 2.考裁判書和檢察官辦案結案書類可否公開及其利弊: 第83條規定寫出來,但因為裡面只規定到法院裁判書的部分,檢察官辦案之結案 書類,我認為因為已經不是在偵查階段,故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。至於利、弊 就是憑感覺寫作文了...(印象中裁判書公開在前幾年三等考試也有考過) 二、四等考試法組題目: 在YOUTUBE上面看到李源老師有解題(網址如下)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rXPfjSDOOZQ&feature=youtu.be
不過~基於熱愛法組的心,以下論述是試想要是我在考場上會怎麼寫 (如果不想看以下廢話,可以直接看老師的解題,應該比我專業的多) 1.辦事法官、司法事務官、法官助理: (1)辦事法官: <太久沒念沒有印象>但我記得辦事法官是有實任法官的資格,只是目前暫時沒有職 缺...這邊就開始寫作文,再去涵攝題目內容,故辦事法官可以處理訴訟事件相關事 務。 (2)司法事務官: 第17-1、17-2(重點放在第17-2條司法事務官的職權),涵攝若係涉及訴訟案件本身, 因事關當事人重大權利義務之變動,司法事務官並不得為之。 (3)法官助理: 第12條規定(本題為地院,所以第34、51條我覺得不用提),重點依樣放在法官助理 的職權,涵攝法官助理係在輔助法官蒐集資料等等之類的,涵攝方式就用司事官那 小題換句話說。 2.法警職務、書記官職務: (1)法警:第23、39、53、69條,寫完之後涵攝敘述理由,結論是可以為之。 (2)書記官:第22、38、52、69條,紀錄、文書、研究考核、總務、資料、訴訟輔導 個舉幾個例子,重點放在紀錄,因為這些都是記錄書記官要做的事情...。 3.司法行政監督: 沒第二句話,先解釋一下司法行政監督之意義,第110、111條要寫出來,可以的話配 合上法官法的規定(第幾條已經忘記了= =)。 4.候補法官、辦事法官、候補檢察官: (1)候補法官條文裡面有規定,只是也忘了是第幾條...法官法裡面有規定。 (2)辦事法官:如同第一題(1)所述... (3)候補檢察官:雖然沒有念過,但基於檢察官和法官都是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3條裡面 所規定之司法官,就候補法官的敘述...職權改一下寫作文這樣... 這次四等考題跟100年的考題有異曲同工之妙 (想當年一直在寫司法事務官、候補法官、法官助理的職權) 然後那年印象非常深刻,第一題和第四題幾乎一樣(就像今年四等考試) 三等我期待會考一些變形考題,但也沒有 今年司法人員的部分非常熱門 反倒修法的法庭錄音,還有司法院一直在推的人民觀審都沒有考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想法~僅供參考囉 -- -Forever Blue- *~做最真的自己~*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51.45.50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39910472.A.348.html
sbarnet: 四等沒考書記官職務吧..第二小題是考法警跟受命法官? 08/19 00:12
Stalker823: 我也是寫受命法官,可是大家都一直降書記官害我超挫, 08/19 01:47
Stalker823: 終於有人跟我一樣了 08/19 01:47
Stalker823: "講"書記官 08/19 01:48
sbarnet: 準備程序處理的人不是書記官啊..怎會想到是書記官? 08/19 01:51
sbarnet: 李源老師解題也是往受命法官那邊去解阿~ 08/19 01:52
deviLINside: 也寫受命法官。書記官能指揮準備庭的話還頗威風的XD 08/19 05:44
deviLINside: 準備庭已是實質處理喔。常常反而期日庭才是形式。 08/19 05:50
became: 刑訴273 08/19 07:06
z1236363: 受命法官+1 08/19 07:08
tingabc: 把老師的解題看了一下 發現我被題目騙了QQ 08/19 07:46
tingabc: 我朋友也寫書記官的說orz.... 08/19 07:46
goldenaina: 會寫書記官表示沒念過刑訴。 08/19 09:53
goldenaina: 刑訴273要不要去看一下。 08/19 09:54
plsletme38: 三等考題-有關檢察書類是否公開的問題, 我記得在姜世 08/19 10:22
plsletme38: 明老師的課本有看過喔~ 08/19 10:22
plsletme38: 四等準備程序那題, 有念過刑訴也應該知道刑訴279準用 08/19 10:27
plsletme38: 規定, 寫受命法官啊~ 為何會想寫書記官的推論是為啥? 08/19 10:27
plsletme38: 08/19 10:27
ea4791: 因為受命法官不會自己通知檢察官辯護人等,是命書記官為之 08/19 11:59
hellodio: 書記官做的是送達,不是傳喚、通知,這是不同層次... 08/19 12:04
sbarnet: 這題目很明顯是問行準備程序處理之事項啊 08/19 12:13
sbarnet: 刑訴273.279,不大可能是在考書記官吧...... 08/19 12:13
sbarnet: 而且書記官做的是送達,傳喚不可能是由書記官.... 08/19 12:15
rain90104: 我寫書記官誒~因為書記官不是負責製作傳票拘票嗎…哈 08/19 12:38
rain90104: 哈,看來寫錯了 08/19 12:38
hellodio: 製作歸製作,但有權者是法官不是書記官,書記官有職權 08/19 12:42
hellodio: 的是在送達。 08/19 12:42
hellodio: 再重申一下,這是不同層次的,不能因為書記官負責送達, 08/19 12:44
hellodio: 就說他有傳喚、通知之權。 08/19 12:44
thoraxe: 請放過書記官吧(? 08/19 12:45
rain90104: 當然知道書記官沒有傳喚通知權限啦~只能說看錯題目了X 08/19 13:00
rain90104: D 希望其他題幫忙拉分 08/19 13:00
tingabc: 就可能實務上送達做太多了orz...真的是要找時間唸回來 08/19 22:00
phil77721: 受命法官+1 08/20 07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