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barnet: 告訴要向檢察官提出,非向法官,不符合刑訴242條一項規定 08/20 12:20
→ sbarnet: 只是現行制度已採檢察官全程蒞庭實行公訴,所以李四可當 08/20 12:22
→ sbarnet: 庭向檢察官提出告訴,以充實案件的訴訟條件 08/20 12:23
→ DoughtyArIAn: 為什麼會有379 12?不懂,而且第二題的答案為什麼是 08/20 12:23
→ DoughtyArIAn: 379 5?題目不是只問 有無違背不告不理原則嗎? 08/20 12:24
→ sbarnet: 起訴事實同一之範圍內,依刑訴300條可變更起訴法條,只是 08/20 12:25
→ sbarnet: 當庭向法官提告訴並非合法,訴訟條件不備~ 08/20 12:26
→ heero0333: 第 303 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08/20 12:26
→ sbarnet: 若在同一犯罪事實內並無違背不告不理,只是告訴不合法 08/20 12:27
→ heero0333: 三、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,未經告訴 08/20 12:27
→ DoughtyArIAn: 訴訟條件不備,應該是先確認要不要補才有這個問題吧 08/20 12:27
→ sbarnet: 法院本應依303第3款諭知不受理判決,若下有判決,構成379 08/20 12:28
→ DoughtyArIAn: 有爭議是法官認定還是要以檢察官認的罪名來決定要不 08/20 12:28
→ DoughtyArIAn: 要認定要補充訴訟條件. 08/20 12:28
→ sbarnet: 第五款,法院受理訴訟係不當之判決違背法令 08/20 12:28
→ DoughtyArIAn: 只是第二題不是問 有無違背不告不理原則嗎? 08/20 12:30
→ sbarnet: 順序就是300條,可變更就補訴訟條件,然後告訴要向檢察官 08/20 12:30
推 sbarnet: 因為並無違背不告不理,若有違背的話就是構成379 12 08/20 12:33
→ sbarnet: 而本案並無違背不告不理,而是受理訴訟不當,379 5的問題 08/20 12:33
→ sbarnet: 所以這樣答題比較完整吧 08/20 12:33
→ DoughtyArIAn: ㄜ?我前面又說錯了,看來我還真不夠熟. 08/20 12:38
→ greenwe: S大的見解使我豁然開朗! 謝謝 08/20 12:41
推 IBelieveIAm: 直覺反應同sbarnet 300起訴法條變更 討論是否同事實 08/20 13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