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barnet: 一堆人還一直鬼打牆的說是在考書記官職權... 08/22 18:07
→ sbarnet: 這題很明顯考受命法官~難道那些人知道出題老師在想啥XDD 08/22 18:09
推 nokia2009: 認為是書記官職權的是誤以為問題指的是執行面,法官只 08/23 10:05
→ nokia2009: 是指揮相關程序,實際通知聯繫的是書記官,而真正通知 08/23 10:05
→ nokia2009: 相關人到庭的是書記官,法官純粹出張嘴,難道以為法官 08/23 10:05
→ nokia2009: 會拿起電話叫人來嗎,傳票之類文書也是書記官作好,法 08/23 10:05
→ nokia2009: 官簽名而已。 08/23 10:05
推 nokia2009: 搞不好這題最後翻盤真的在考書記官,因為法官在同張試 08/23 10:08
→ nokia2009: 卷四題中,出現比例過高了 08/23 10:08
推 nokia2009: 書記官職權在法組中不多,但如果將法條三條完整寫出來 08/23 10:13
→ nokia2009: ,篇幅很可觀,且以一小題十多分來看,份量也差不多, 08/23 10:13
→ nokia2009: 搞不好典委故意出這樣的。 08/23 10:13
推 sbarnet: 這題看了補習班老師都是解受命法官職權 08/23 11:11
→ sbarnet: 準備程序主角才是受命法官,書記官真的就配角 08/23 11:12
→ sbarnet: 而且第一題考候補法官,第四題也考候補法官,不認為老師 08/23 11:13
→ sbarnet: 出題有特別考慮是否法官出題過多,純粹就是想到啥就出啥 08/23 11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