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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pofishpo (fish)》之銘言: : 46 甲於發現仇人 A 尾隨在後,轉身掏槍射傷 A,沒想到 A 也正朝著甲開槍。甲之行為 : 不成立正當防衛的理由為下 列何者? : (A)欠缺現在不法之侵害? : (B)欠缺防衛意識 : (C)防衛過當 : (D)濫用防衛權利 : 答案B : 想請問A選項為什麼不能選?甲的仇 : 人A尾隨在後,但是並沒有現在不法 : 的侵害呀,為何甲不成立正當防衛的理 : 由不是欠缺現在不法之侵害呢? : 謝謝!!! 正當防衛是否構成 首要檢討是否有現在不法侵害 現在不法侵害屬客觀層面的檢討 以一般人的觀點判斷之 本題中 A正朝著甲要開槍 很典型就是一個已經開始且針對甲法益開始 而尚未終止的侵害---- 符合現在不法侵害 第二個要檢討的要件是比例原則(但不考慮衡平性) 本題符合 適當性 必要性 應該是沒有問題 也不是本題討論的重點 最後一個就是行為人必須對於防衛情狀有所認識 也就是必須認識到有現在不法侵害 這是主觀層面的檢討 也就是所謂的防衛意識 也有人稱防衛意思 如果沒有認識到防衛情狀 而做出了防衛行為 就是所謂的偶然防衛 通說來講 會因為欠缺防衛意思而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本例中 甲純粹就只是知道仇人A尾隨 並且想要開槍射傷A 完全並不知情A其實 剛好朝著甲開槍 就是很標準的欠缺防衛意思的情形 也就是本題的選項B 那如果本例是原PO大大所認為 選項A "欠缺現在不法之侵害"是對的 小弟把題目修改一下就知道不合理了 小弟把題目改成如下 "甲於發現仇人 A 尾隨在後,轉身掏槍射傷 A,因為甲知道 A 也正朝著甲開槍。" 我題目修改成這樣 大家就會覺得 甲當然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但是我的修改版跟原版就只差甲"知道或不知道"有沒有現在不法之侵害 無論如何從客觀上來看都是有現在不法之侵害的 只是防衛意思有無的問題 小弟野人獻曝 希望能幫上您 感恩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0.69.124.3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41017266.A.C9E.html ※ 編輯: ilhf311 (210.69.124.31), 08/31/2015 18:38:37
pofishpo: 謝謝i大的細心解釋,感謝你:) 08/31 19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