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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大大好: 在閱讀保成二試總複習身分法時,有下列的疑惑── 想請問子女經生父認領「前」與「後」, 生母得否不經生父同意而任意將該子女出養於他人? 1.生父認領前── 目前想到的結論是該子女尚為非婚生子女故採肯定解。 但不知是否構成1076-1條1項但書2款? ──蓋生父尚未認領故可能不知有子女之存在,無法行使同意權? 2.生父認領後── 目前想到的是該子女以為生父之婚生子女,故需經生父同意,違者收養無效 (還是得撤銷?) 綜合上面的問題,有下面這個疑惑── 收養對象是否應區分「婚生子女」與「非婚生子女」, 而就「需否經父母同意」而有不同結果? 不知道自己以上的想法是否正確?有無其他不同結論與參考依據? 還請大家指點迷津,謝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4.208.243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43006040.A.B2A.html
sony5566: 袁翟老師有上ptt...看他有無來解答.. 09/23 19:36
newfrank: 贊成原po見解,不過第1076條之1但書僅規定事實上不能, 09/23 19:45
newfrank: 提問之生父在未認領(或準正)前本即非該條所指之父,似無 09/23 19:45
newfrank: 須引用該條。 09/23 19:45
newfrank: 個人認為,如依目的解釋,第1067條之1應得父母同意,旨 09/23 19:45
newfrank: 在避免子女藉收養免除其對本生父母之法定扶養義務,非婚 09/23 19:45
newfrank: 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或準正前,對其本無該義務,故未得其 09/23 19:45
newfrank: 同意亦符合法條意旨。 09/23 19:45
ulycess: 我看法剛好和樓上相反,父母同意權乃是固有權,無關扶養 09/23 19:49
ulycess: 義務(見立法理由),所以縱使生父尚未認領,基於生父身分 09/23 19:50
ulycess: 即有同意權,認領只是確認法律上的權利義務,使父母關係 09/23 19:51
ulycess: 公開化,促進公益,並非因此而排除父母固有權 09/23 19:52
ulycess: 再者如果生母不讓生父知情而出養,豈非剝奪生父認領權利 09/23 19:54
ulycess: 。若認為即使出養後父親認領權仍然存在,豈非同時有二父 09/23 19:56
sony5566: 我有疑問如果照樓上想法,那這效力?應該還是為了身份安 09/23 19:57
sony5566: 定而有效吧?! 09/23 19:57
ulycess: ,因此我認為未得生父同意,出養契約無效(身分契約沒有得 09/23 19:58
ulycess: 撤銷的問題) 09/23 19:58
ulycess: 除非法律有明文規定 09/23 19:58
newfrank: 子女和收養者的利益也應該考量吧,而且如果收養經法院認 09/23 20:18
newfrank: 可後,經過數十年後才認領或準正,將嚴重身分安定性。 09/23 20:18
newfrank: 如果要堅持採無效說,那至少要讓子女與收養間之權利義務 09/23 20:18
newfrank: ,不要被過度影響,或是立個類似第988條之1的條文。 09/23 20:18
ulycess: 我同意f大的論點,所以我結論是這是法律漏洞,建議立法者 09/23 20:28
ulycess: 修改 09/23 20:28
snake2014: 謝謝樓上各位大大解惑!!<(_ _)> 09/24 09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