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yuucomes: 不動產者乃土地及其定著物,都說了果樹是土地的成分與 10/06 09:09
→ yuucomes: 土地的一部分,非定著物。 10/06 09:09
→ yuucomes: 自己去翻文獻和判決吧。我不願再提。 10/06 09:10
→ ptt0219: 果樹是基於民法第66條第2項:「不動產之出產物,尚未分離 10/06 12:11
→ ptt0219: 者,為該不動產之部分。」之規定,而為不動產之成分。 10/06 12:13
→ ptt0219: 一樓說的沒錯。 10/06 12:14
噓 frankchin: 一樓你太客氣 10/06 19:01
推 haha777: 一樓好會做人! 10/07 00:12
→ f1671790: 應該說甲跟乙只是將買賣契約附加一個將來果樹收割得為 10/07 01:27
→ f1671790: 標的時無償讓與給甲的預約。 10/07 01:27
→ f1671790: 果樹與土地同為一個物權,沒辦法分割讓與只能透過契約 10/07 01:37
→ f1671790: 拘束乙這個所有權人有讓與義務對果樹成熟時,對收取的果 10/07 01:37
→ f1671790: 樹有讓與的處分。 10/07 01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