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CWck: 6+12怎麼會有20呢? 10/09 02:59
→ CCWck: 漏看了 再修兩學分法律課程 湊起來20應該就可以 10/09 03:02
推 CCWck: "票據法與強制執行法" 不一定可以抵算 要去問考選部 10/09 03:07
→ Naimamo: 你沒修民訴,卻能修強執真是有點佩服 10/09 10:23
推 chenluyang: 沒修民法民訴,強執聽得懂? 10/09 10:48
推 ptt0219: 假日或晚上去花錢修法律學分也是一個辦法。 10/09 10:54
推 ptt0219: 我講直白一點,看要不要花錢換取時間? 10/09 10:56
推 ptt0219: 要應付國考的話,唸補習班的東西會比較容易準備。 10/09 10:57
推 ptt0219: PS:我見過有大一就去唸法律學分班的。 10/09 10:59
推 Lotusfly: 原PO的意思,是 大學階段+畢業之後 的 學分是否可合算? 10/09 13:02
→ a9301040: 可以,只要是大學開設的課程(含學分班),可以混加到20 10/09 13:03
推 valsechopin: 可以。 10/09 14:12
推 lion410202: 直接去問考選部比較快,因為應考資格還蠻常在修法的 10/09 15:20
→ lion410202: 或是考選部對規則的解釋和你的理解有落差,所以打電話 10/09 15:20
→ lion410202: 去問考選部比較快 10/09 15:20
推 deviLINside: 可以的,只要經合格學分即可,無須同一學校或機構。 10/09 18:05
→ deviLINside: 注意民法及各科學分計算方式。 10/09 18:07
→ deviLINside: 她如尚未畢業,建議在校修足法律學分優於校外學分班 10/09 18:07
推 ptt0219: 經濟沒問題的話,燒錢換時間,大三修完學分,大四開始補 10/09 20:33
→ ptt0219: 習~~ 10/09 20:33
推 ptt0219: 有的類似東吳法研碩乙組的學生,很多都去修法律學分班的 10/09 20:36
→ ptt0219: 學分,以提早取得應考資格~~ 10/09 20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