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Iceascool (艾)
看板Examination
標題民法159、162問題請教
時間Mon Oct 19 19:04:48 2015
請問民法159、162的
要約人、相對人分別是哪一方跟哪一方呢?
要約視為未遲到及要約撤回視為未遲到
到底是指什麼啊?
快被這兩條搞混啦~
拜託各位解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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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AntiPRC: 159的相對人就是發出承諾的人 10/19 19:25
→ Iceascool: 請問162呢~也是要樣嗎 10/20 15:38
→ Iceascool: ㄧ 10/20 15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