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forbit1989: 我以為在考家事QQ 10/25 20:13
推 tsanyu83: 我也以為考家事+1 == 10/25 20:14
推 lef1986: 某次決議的內容 10/25 20:14
→ forbit1989: 跪求決議~ 10/25 20:15
推 BrightKiller: 差點以為家事 幸好沒有 10/25 20:15
→ undead5566: 等我眉頭一皺發現不對勁的時候已經打鐘了QQ 10/25 20:18
→ undead5566: 104第3次決議? 10/25 20:18
推 lef1986: 104年第三次(我沒背出這個) 10/25 20:18
推 sxsophiexs: l大超強 ,決議達人 10/25 20:22
推 louis123321: 這是實務ㄧ貫見解啊,今年有決議,考前總複習都會講 10/25 20:24
推 lef1986: 昨天晚上才印出來看的 10/25 20:24
推 sony5566: 104這決議好幾個老師都有提到,我記得廖翊也有講、蘇軾 10/25 20:25
→ sony5566: 也有 10/25 20:25
→ sony5566: 這決議各家補習班應該都會提到吧。 10/25 20:26
推 screwer5566: 寫錯了QQ 10/25 20:27
→ BrightKiller: 根本沒聽過… 10/25 20:28
推 eiriyuki: 崩潰~~寫成家事法 10/25 20:28
推 boy7261788: 這下第二題全爆.... 10/25 20:31
推 slikebb: 第二題整題去了 10/25 20:32
→ undead5566: 考前5分鐘我還在看那該死的決議,還寫錯,誰人比我慘 10/25 20:35
推 sapsh1236999: 推樓上我也是哈哈哈哈 10/25 20:39
推 annie820730: 有繼承回復請求權吧,應該還是跟家事有關吧 10/25 20:41
推 betterworld: 我寫家事...而且我在死亡之組 10/25 20:43
推 boy7261788: 死亡之組那個啊? 10/25 20:45
推 chenluyang: 民訴最後一科夠累了,題目還出的那麼靠背,一點也不 10/25 20:47
→ chenluyang: 溫暖,沒人性 10/25 20:47
推 bbbruce: 花太多時間想第三題 第一二題沒時間寫 Q___Q 10/25 20:51
推 stgem: e04 這決議字號有記,可是完全沒看出來。 orz 10/25 20:52
推 ialwaysloser: 噴了= = 10/25 20:54
→ forbit1989: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題目說的避免乙將來主張繼承權嗎? 10/25 20:55
推 betterworld: 死亡之組就是傳說中的財稅法 10/25 20:56
→ fox999: 確認訴訟?單純合併? 10/25 20:58
推 Naimamo: 這題是家事事件吧!主張確認親子關係之訴跟繼承回復請求 10/25 20:59
→ Naimamo: 權訴訟吧! 10/25 20:59
推 betterworld: 我也是這樣寫的 10/25 20:59
→ betterworld: 配合家事法41 10/25 21:00
推 dreamwanter: 說真的,有人想過他民訴和家事feat起來考嗎 10/25 21:03
→ Naimamo: 對啊41、51通通要寫到 10/25 21:04
推 dreamwanter: 有第6條審判權衝突嗎 10/25 21:05
→ tesc: 高雄考區的更崩潰,最後一節時旁邊的廟會煙火鞭炮狂炸,到 10/25 21:08
→ tesc: 完還沒結束! 10/25 21:08
推 chenluyang: 我想是最後一科大家思考力跟注意力都下降了 10/25 21:08
→ Naimamo: 完全沒注意聽到有鞭炮,直接瘋狂趕時間寫題目,真正體會 10/25 21:11
→ Naimamo: 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...= =難寫到極致 10/25 21:11
→ betterworld: 專注考卷上的都不會為鞭炮聲分心 10/25 21:13
推 ialwaysloser: 個人認為應該是家事加民事 然後家事第41 10/25 21:15
推 sxsophiexs: 我也是寫家事加普通民事訴訟 10/25 21:18
推 clarinaser: 要提啥訴訟啊 10/25 21:36
→ lef1986: 家事+民事的話,另一個決議是類推家事法41條 10/25 21:37
→ clarinaser: 不是確認親子訴訟喔? 10/25 21:42
→ powderzhon: 確認親子+繼承回復 10/25 22:03
推 chris1174: 我寫確認親子+共有人回覆XD 10/25 22:04
推 yy047: 不知道家事跟民事怎麼合併 所以就把回復請求寫成繼承回復了 10/25 22:09
推 js770916: 法律真的很有趣啊 看重的點不一樣結論就完全不同了 我個 10/25 22:25
→ js770916: 人是往家事法寫 因為我眼中的關鍵字是一勞永逸 所以只要 10/25 22:26
→ js770916: 那個小王八蛋不是繼承人就天下太平了 不過看上面的說法 10/25 22:27
→ js770916: 也很有道理 或許都要寫到吧... 10/25 22:28
推 lef1986: 我才搞笑,寫繼承回復+「否認子女」XDDD 10/25 22:33
推 sandiato: 要一勞永逸就直接把人做掉啊,反正他還不是繼承人 10/25 22:39
→ girlonfire: 靠背~ 10/25 23:12
推 aqwa: 我看到一勞永逸 也是認為單純考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跟既判力 10/26 17:59
推 betterworld: 一勞永逸我是認為是想讓考生採用"紛爭一次解決"法條 10/27 00:05
推 BrightKiller: 推樓上兩樓 我覺得怎麼寫都可以 但邱派那些關鍵字和 10/27 11:08
→ BrightKiller: 法理才是高分關鍵 10/27 11:08
→ aqwa: 不過應該是要考普通民是可不可以跟家事事件合併啦 10/27 14:32
→ aqwa: 考到最後已經頭昏腦脹了 題目沒看清楚 QQ 10/27 14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