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z765212121: 好像沒扣債務 01/01 17:46
→ TECO2oo: ....我也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算 Q_Q 01/01 17:48
推 z765212121: 1200似乎要先扣400 01/01 17:50
→ TECO2oo: 如果單指甲遺產如何繼承?先撇開甲的債務400。 01/01 18:30
推 roder: 債務先扣剩600加上生前給的200總共800去分,每人分得200 01/01 19:39
→ roder: 乙拿200 庚拿200-50=150 丁拿200-50=150 戊拿200-100=100 01/01 19:41
推 yuki2474: 同r大結果 01/01 19:59
→ TECO2oo: 謝謝大家,我知道該怎麼算了!!! 01/01 22:56
推 glaciereyes: 庚的部分應該要考慮受贈時丙是否死亡 01/01 23:03
推 grapeangel: 請問一下遺產要扣除債務400萬,所依據之民法規定是不 01/01 23:29
→ grapeangel: 是為民法1148條,限定繼承之有限責任,對於甲之債務, 01/01 23:29
→ grapeangel: 以繼承人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,負清償責任。所以須先 01/01 23:29
→ grapeangel: 扣除400萬呢?(想模擬申論寫法,因此提問,謝謝回覆 01/01 23:29
→ grapeangel: 與指正!) 01/01 23:29
推 roder: 是,債務清償之後才叫遺產 不然就是留下債務而已... 01/02 16:54
推 grapeangel: 謝謝回覆!感激! 01/02 22:14
推 neomaster: 請問丙過世,庚為代位繼承, 庚之母己,也可分得? 01/03 12:07
己不能分得,在甲生前丙早已過世,而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者,
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。
※ 編輯: TECO2oo (36.237.33.162), 01/05/2016 07:43:06